第二百二十六章 芸齋瑣談(五)(1 / 2)

 我鄉有諺語:好死不如賴活。雖近平庸,仍不失對輕生者之一勸也。

1986年4月26日下午記

談頭條

近年刊物,受官場影響,也講平衡,對於名次篇目排列,極為用心,並有“雙頭條”之創造。刊物以作品質量分先後,無可厚非。過去,如《文學》,稱為權威刊物,魯迅係編委之一。即魯迅所作,也並非一定居首。如果他寫的是雜文,那就必須按文體歸檔,多半排到中後去了。在魯迅主編的刊物上,從未把自己的作品,列為頭條,更不用說兒女們的作品了。他所寫的《立此存照》等短文,刊物也真的把它們作為補白,作者編者,均不以此為忤。這當然都是前輩人的老觀念。

八十年代,人才眾多,出現了一批“頭條作家”。這種作家,很像四大須生,四大名旦,隻能各自挑班,不能屈尊第二。但因為每期刊物,隻能有一個頭條,除去運用“雙”法之外,就隻好輪流坐莊了。作家本身也有辦法,輪流投稿。本月為甲刊之頭條,下月為乙刊之頭條。刊物也樂於重金禮聘,包吃包住,你邀我搶,就像過去名角跑碼頭一樣。

既躋身頭條作家的行列,即使給個二條,也會生氣不幹的。即使寫出的是篇拆爛汙,也非上頭條不可。這就使那些熱心的主編們傷神了。

我混跡文壇半個世紀,所作平庸,從未當過名刊的頭條。

報紙副刊之上,近年容或有之,也不多見。因此養成一個甘居下遊隨遇而安的習慣,稿件投寄出去,隻是希望人家給登出來,至於登在什麼地方,是很少考慮的。

前些日子,有一家大刊物的兩位副主編,來到舍下,閑談間,也順便叫我寫點東西。過了兩天,我寫了一篇說是散文也可,說是小說也湊合,不到一千五百字的小文章,就寄給他們,原以為采用就不錯了。誰知道這一次竟大爆冷門,很快收到一位副主編的信,不隻認為那是一篇小說,並稱之為“短篇佳作”。我想,這是老朋友對我的鼓勵,不以為意。

很快又收到他寄來的一份校對完好的清樣,說明不要我寄還,隻要我保存。在閱讀中間,我發現頁碼非常靠前,實在出於意外,不明究竟。我還問過一位編雜誌的同誌,他笑了笑說:“你的作品發的是頭條!”

我想:這還是對我的鼓勵。我老了,不常寫小說,憑年歲當了個頭條。

接到刊物,看了目錄,這位同誌又向我說:這種措施,叫“雙頭條”。

又看了編後,又看了下一期編後,才知道頭條的全部學問。當然這是新學問。

對於老年人來說,一是感激刊物,感激相識的編輯們。二是,以後千萬不要再到這些名人場所裏摻和去了,實在沒有意思。

1986年8月30日下午

 我鄉有諺語:好死不如賴活。雖近平庸,仍不失對輕生者之一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