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3年3月30日,生於荷蘭北部的布拉邦特省的一個叫作格魯特·曾德特的村子。
1863年,到簡·普羅維利私人寄宿學校讀書。
1865年9月,被送往威廉二世國王公立學校注冊學習。在這裏他的繪畫天賦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1869年,在威廉二世國王公立學校以優異成績畢業,隨後去古比爾特海牙分公司當店員後又去布魯塞爾分店工作。在這裏他的繪畫天賦得到了進一步的激發。
1873年5月,去倫敦分公司工作,愛上了房東的女兒尤金妮亞,但求愛失敗。
1876年3月,被古比爾特公司解雇。4月在英國拉姆斯蓋特當教師,後又在艾羅斯當助理牧師。
1877年5月,赴阿姆斯特丹,為投考神學院積極攻讀。
1878年7月,放棄在阿姆斯特丹的學習,於8月入布魯塞爾為期3個月的福音傳道學校,但未能取得牧師的任命。赴博裏納日礦區,做非正式傳教。
1879年,由於工作過於熱情,被教會解雇。
1881年,去埃頓與父母同住;向新寡表姐凱求婚不成。12月離家赴海牙。
1882年,跟表姐夫毛威學畫,開始與西恩同居,並因此與毛威決裂。
1883年12月,回到荷蘭南部的紐恩南,與父母同住。
1884年,與本村姑娘貝海曼戀愛,以不幸結局告終。
1886年,來到巴黎接觸印象派畫家。
1888年2月,來到了阿爾,10月20日高更來與他同住。12月23日因精神失常,割下自己的一隻耳朵。
1889年,自願進聖雷米的精神病院。
1890年,返回巴黎,接受加歇醫生的監護。7月27日舊病複發,開槍自殺,於29日淩晨1時30分,與世長辭,年僅3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