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耳機已經連續兩次在地鐵上連上同一個人的手機藍牙了,中間相隔一周,早晨同一時段,印象深刻的原因是上回誤連時,短短十多分鍾,對方的歌單竟然跟我的歌單有三首重合。顯而易見,它跟我一樣,有著不錯且不俗的音樂品味,原諒我用“它”這個代稱,因為我壓根不知道它是男是女。

然而,今天,就是這麼巧,我們二次偶遇和重逢。

上回光顧著驚訝和享受,歌曲戛然而止的一瞬,我才反應過來,人家大概已經中途下車,走出了可連接範圍。

到公司後,我認真捋了一下這件事。這個人手機連上我耳機後,難道沒發現自己耳機不出聲嗎?

還是說,它就是故意放給我聽的?

最要命的是,今天它發現我的存在並認出我的耳機是同一個人後,立刻播放了一首《See》

那一刻我意識到了什麼,有些不知所措地舉目。

大概是怕我斷開連接,它很快切了歌,第二首是《PleaseDon’tGo》。

十來秒後,它換成了Adele的《Hello》。

我臉奇怪地熱了,這家夥居然在跟我打招呼。

須臾,歌曲再度發生變化,這首我沒聽過,女聲,腔調有點兒懶洋洋,歌詞也有些微妙:

“Guessicrazy

我們之間也許會變得更瘋狂

thedaily

總被日常小事所俘獲

Boyy

但你讓我很渴望

Ifmyredwould

如果我的臉慢慢泛紅

Youlendmeyourdressshirt

能把你的西服襯衫借我嗎…”

根據歌詞來看,我猜對方應該是個大膽又有趣的姐妹。

愛好相投,做朋友也不是不可以。

不能再這樣被動了,我迅速從椅子上起立。麵前一個帶孩子的媽媽可能以為我將到站,唯恐慢了地推擠著她的女兒繞過我搶座。

我還沒到公司前麵的地鐵站,自然不會下車,站起來是為了開闊視野,鎖定方圓五米內所有使用手機的乘客。

結果不盡人意,可視範圍內的低頭族起碼占據3/4。手機像個無形又密閉的方盒子,自動將每個人禁錮在自己的社交舒適圈裏。

根本找不到這個人。

拉著吊環東張西望了好一陣,一無所獲,我耳機裏的歌曲也已經變成鄧紫棋的《再見》。

它在道別。它要下車了。

該死,到站提醒在頭頂響起,我抿抿嘴唇,無法不遺憾,一座城市,上千萬人,日常出行是潮起潮落,一波又一波,再撞上同類的幾率得有多低,就跟呼嘯而過的地鐵一樣不可捉摸。

好吧,上班遲到我也認了。我攥住手機,快步跟隨人流下車,兩眼當然也沒閑著,探測儀一樣四處搜羅。

周遭憧憧,尋人堪比大海撈針。

茫無頭緒地走了一段,耳機裏的歌聲突然消失。

斷開了?

我的心一瞬間宕到穀底。

剛要回頭摘掉耳機,耳朵裏響起一個男聲,仿佛一粒清露墜入嘈切的風沙裏。

“嗨?”

有些試探,很年輕,也很好聽。

“你還在麼?怎麼還連著我手機?”

我無法回答,我們在兩個次元,兩個星球。而且“它”居然是個男生。鬼知道我臉有多紅,因為被抓住——我屁顛顛地跟下了車,還像無頭蒼蠅一樣在瘋找。

“應該能聽到我語音吧?好吧,我在自言自語,自己說完,為了放給你聽,你在聽嗎,”他似乎因為自己奇怪的言行笑了,很短的一聲,“算了,我也不知道,如果能聽到,你先不要動,我怕斷開。”

我立馬站定,一步都不敢跨,鼻息因為這個意外狀況都微微紊亂。

“別動啊。”他還是提醒。

“拿起你的手機,打開備忘錄,記一下,這是我電話,也可以搜到我微信。”

笑意在我臉上急速滋長,我被大股粉橙色的驚喜蓋頭淹沒。周圍變得異常安靜,我隻能聽見他的聲音,還有我心跳的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