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晴羞赧地鬆開翁同旭,回頭對燕燕說:“燕燕,你自己去吧。”
說完話,她拉著翁同旭走了。燕燕好奇地跟了幾步,迎麵差點撞上正鼎雲。
“正總。”燕燕淺笑著問好。
“剛才那個男人是誰?”正鼎雲是正會福的大兒子,三十四歲,長得挺人模狗樣,就是行為不怎麼好。明明家裏有老婆、孩子,還整天在外麵花天酒地。對映晴垂誕已久,就是沒什麼機會下手。
“不認識。”燕燕如實回答。
“那你在這幹嘛?”正鼎雲沒好氣地說。
“午餐時間,不讓人吃飯呀?”燕燕打心裏也反感這個道貌岸然的家夥。
正鼎雲哼了一聲,目視映晴剛才離去的方向,暗想:“這個男人是誰呢?”
“咱們去幹嘛?”翁同旭扯住一直前行的映晴,她大他四歲,但他從來沒叫過她姐。
“先去買衣服,然後去吃飯。”映晴歡喜地說。今天是個好天氣,不僅陽光明媚,而且心想事成。
“你是覺得我這樣很丟人嗎?”翁同旭冷下臉來,在他心裏他隻有自尊。
“小旭,你誤會了。我隻是特別……”特別想表現自己對他的關懷,他可知道這麼多年她一直在牽掛他們兄弟的生活。
“映晴,如果你特別想關心我,那就給我留點自尊,好嗎?”他是窮,但也不至於要窮到讓一個女孩給他買衣服。
“對不起,小旭。我……”映晴隻顧自己開心,忘記照顧他的情緒了。而且,她明顯的感覺,他們之間的距離不是十年那麼久而是比十年還要長。她已經不能了解他內心的想法了,讀不懂他想要什麼,也許距離帶給他們的不僅僅是陌生,更是隔閡。
“我們去吃飯吧,我餓了。”翁同旭見她如此難堪,及時轉換態度。他不能讓她難過,畢竟她實在想在自己麵前熱情一點。
“好吧。”一切都聽他的,映晴乖順的性格在他麵前發揮的更加淋漓盡致。
翁同旭不喜歡西餐廳,映晴挑了一家麵館,要了兩份刀削麵,外加一盤牛肉。這些東西,在十年前對翁同旭來說太奢侈了,現在她還把他當作十年前的那個小男孩了。可是他已經不是了,望著這些東西,翁同旭才發現自己的童年早就走遠了。不是走遠,是被生生的剝奪了。
“小旭,要不要喝酒?”映晴生怕哪裏沒有做到,慢待了他。
“我不喝酒。”這是一個好習慣,卻不適合社交。
“要不來點果汁吧?”別拒絕她的好,她會心情低落。
“好吧。”翁同旭太了解她了,隻好敷衍著答應。他其實隻想找她打聽一些信息,沒有想過她會這麼激動。也許,他一直都忽略了這份關心,一份完全被他排斥的關心。
映晴凝視著這個越來越帥氣的男孩,內心波濤洶湧,難以抑製自己久違的相思。那種難以啟齒的相思,一種不該存在的相思。她愛上了自己的表弟,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映晴,聽說你們龍家要辦喜事了?”他直視映晴情意濃濃的雙眸,眼神裏的平靜使人心寒。映晴收回目光,低下頭,端著麵前的茶水,點點頭。他竟然用‘你們龍家’,看起來他對龍家的積怨有多深。
“在雲要結婚了。”
“什麼時候?在哪?”這就是他想知道的。
“祥福來酒店。臘月初九。”她毫不隱瞞這些,她對他從沒有過戒備。
翁同旭點點頭,他相信她不會騙自己。
“你會來嗎?”她順口問了一句。
“到時候看吧。對了,我想拜托你一件事。”他說著拿出一張卡,卡裏是於蝶七年來寄的生活費。
“這是於蝶以前給我們寄的生活費,我這兩年在工地掙了不少錢,想把這些錢原數還給她。”
映晴看著桌麵上的銀行卡,內心很是酸楚:他竟然把自己的住址告訴於蝶都不告訴自己?
“那時候我給她寫過信,她是按信的地址給寄的錢。”他從她臉上的表情猜到了她心裏的疑問。
“你都不告訴我。”她呢喃了一句很像是情人抱怨的話。
翁同旭低垂下頭,說實話,他不想和龍家的任何人有聯係,哪怕是這個在危難時挺身而出的表姐。
陽光照進餐館裏,照在兩個人的桌麵上,在碗筷中間劃出一條直線,分出兩片不同的場景,一邊陽光明媚,一邊陰暗清冷。他們就這樣坐著,望著這天然的傑作感歎:也許,有些人注定隻能坐在你的對麵,卻不是你要尋找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