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上麵掛的牌子和標記,倒都是一些大牌子。
說白了,這些都是假貨。
林辰伸手在衣服堆裏翻了一會,準備買一套穿在身上。
“帥哥,我這裏沒有正規貨。”卷花女人斜著眼打量著林辰。
她一看林辰身上的衣服就知道是正宗的名牌,價值最起碼值好幾千亞美尼加元呢。
像這種有錢的主怎麼會在地攤上買東西呢?
“我要的就是這種便宜貨。”林辰道。
“怎麼了?你身上的衣服是偷來的嗎?”卷發女的盯著林辰上下打量著你:“長得這麼帥,做偷盜這一行太可惜了,不如姐姐給你介紹一個活,你隻要讓這裏的富婆滿意,包你賺大錢!”
“不了,我不是那種人,我也不是小偷。”林辰笑道:“我買你這種便宜衣服就是想打扮的低調一點,因為我的樣子太帥了,走到哪裏都會被女孩子喜歡的。所以我決定今後就穿這種便宜衣服了。”
“原來是公子哥啊,有女孩子喜歡你那還不好啊?你們不都是喜歡玩女孩子的嗎?”卷毛嗬嗬一笑。
林辰搖搖頭,不想再解釋下去。
他選了一套低檔的仿製品,然後問卷毛這要多少錢。
“這些衣服平時我是賣一百塊的,不過像你這麼高貴的人,我要是賣一百塊就是在侮辱你,所以你給我兩百塊吧。”卷毛道。
“你挺會做生意的嘛。”林辰感到無語。
取出兩張一百元的亞美利加票子遞了過去。
卷毛女人眼睛一亮立即把錢收了起來。
她看到林辰要走,連忙叫住了他:“公子,你要不要小姑娘?我這裏有,包你滿意!”
“我沒興趣。”林辰轉身就走。
他對這個卷毛開始厭惡了。
看來這個卷毛不是什麼好東西。
他買便宜衣服,是想打扮的低調些,免的引起一些女孩子的好感。
就像春野櫻那樣。
看著她順眼,她又喜歡自己,但兩人不可能在一起的。
與其惹的人家念念不忘,不如不讓她這樣的女人喜歡上自己來的幹脆。
由於飛機第二天才會起飛,林辰決定先找個地方住下來。
在唐人街上也有旅館,林辰就找了個裝修比較上檔次的走了進去。
要了一間房後,就關起門來把身上的名牌衣服脫掉放進空間袋中。
換上了新衣服後,林辰站在鏡子麵前這一照,感到很滿意。
這套服裝雖然是假貨,料子也不好,但整體看起來還行。
整個人還挺精神的,同時又顯的比較接地氣,少了一些高貴的氣質。
“挺好,不錯的。”
“這樣不管走到哪,就不用擔心被人喜歡上了。”
林辰自言自語。
這時,他的腦海中又浮現出了春野櫻的模樣。
這次在雪山執行任務,除了救過春野櫻之外,也沒有和她發生什麼特別的事情。
但不知道為了什麼,她的模樣總是時不時的在腦海中冒出來。
最特別的是,春野櫻明明喜歡自己,但她卻從沒有說出口。
“我這是怎麼了?為什麼總是想著她?”林辰搖了搖頭,把春野櫻從自己的腦海中趕走。
傍晚時分,林辰來到旅店餐廳。
現在是飯點,但在這裏用餐的客人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