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麵(1 / 1)

寫在前麵

1982年,大學畢業的我在省報文藝部做編輯,突然就對每天按時上班下班,整日伏案編稿發稿產生了厭倦。我向往一種散漫而新奇的工作,就堅決要求去農牧部當記者,因為這個部門的記者可以去草原,騎大馬,住帳房,吃糌粑,更可以長年累月不來報社上班,因為他們到遙遠的地方采訪去了。

在那遙遠的地方,有個好姑娘,人們經過了她的帳房,都要回頭留戀張望。

這是何等詩意的描述,而在我青春浪漫的企盼中,不僅僅是經過她的帳房,而是要進入她的帳房,因為草原上的姑娘大都是很開放的。

我的要求有幸被獲準,而且成了青年人勇於去基層吃苦鍛煉的典範。如此,我就有機會於1983的初夏去采訪早巳在我視野中的柴達木軍墾。農建師師部負責宣傳的老金接待了我。他說:你來得正好,有個殺了人的知青逃亡六年後抓回來了,你要是有興趣采訪,我給你聯係一下,我們都很同情他,但又救不了他。我說他為什麼殺人?老金說為了愛情。我說那我肯定有興趣。於是就拿著省報的介紹信,通過保衛部門,見到了這個叫老木的殺人犯。

一連幾天,我都在一間簡陋的平房裏和這個英俊高大的殺人犯談話。他已經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了,說著說著就會哭,哭完了又說:我不後悔,我對我做過的所有的事情都不後悔。

采訪結束後老金問我:怎麼樣,能寫一篇東西吧?我說能。果然就寫了一篇很長的通訊。遺憾的是我未能將它發表出來。省報作為黨的機關報不便於為一個死刑犯在動機和原因上開脫罪責,盡管報社也很同情他。正如領導所說:小楊啊,要報道典型,要從積極的方麵反映生活,要讓人看到光明。我深以為然。

但出於對苦難的尊重,我沒有丟棄我的采訪資料,十多年以後,當我整理舊物時,我發現那些口述實錄的資料依舊那樣鮮活、生動,且對今天的生活或多或少有一種說明和補充。我知道我有了把它寫出來的衝動,因為有很多罪其實是非罪,有很多非罪其實是罪,而小說的目的,就是按照事物本來的樣子,把罪寫成非罪,把非罪寫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