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語言的柔婉之美
李佩甫是位男士,北方人,是吃玉米麵、紅薯幹長大的。但他的小說《金屋》的語言,卻似南方青山綠水養育的大家閨秀,溫柔之中又有幾分婉約之美。有句不知被人引用了多少遍的話“語言是文學的第一要素”(高爾基語),沒有考證李佩甫是否鍾情於此,但毫無疑問,對於小說語言的營建,他是深得三昧的。
小說中景物的描寫,可能最為體現作者的風格。如:“晨兒,天蒼蒼的時候,四周還在一片灰暗之中,那樓房便在灰蒙蒙的夜氣中凸出來了。這時的樓房是暗綠色的,被一層薄薄的霧氣環著。在一片幽靜之中它仿佛微微地在搖動,在涼涼的晨風中搖動,爾後慢慢地升上去,垂直地升上去,微微地泛一點銀綠色的光。”疊詞的使用,兒化音的組合,款款托出了一種寧靜肅穆的氛圍。迷蒙的夜色,涼涼的晨風,微微地顫動,視覺、觸覺、幻覺,構成了一幅清新悅目的畫圖。
再如:“雨天裏,綿綿的秋雨在樓房前織起一道道撲朔迷離的雨簾,涼風斜吹在雨簾上,那房也像煙化了一般,飄緲著霧一般的青光。”煙雨迷蒙,涼風斜吹,和婉約詞人柳永筆下“楊柳岸,曉風殘月”又何其相似。
不僅靜物的描寫體現了這種柔婉之美,人物的對話中也洋溢著那種自然情調。如:
“快了,孩子,快到百天了……”
“我娘也說快了。”
“滿了百天你就能過來了。”
“爺,你等著我。”小獨根說。
“我等著你。”
這幾句話,老人和孩子一天要說好幾遍,老重複說。
——凝煉,樸素,一切都是那麼淡淡的,老人與小孩,輕輕地,如水、如漾、如淪,兩代人的溫情流轉於字裏行間。這種溫婉柔美的語言特色不僅體現在遣詞造句中,而且,作者將自己主觀上的虛靜投入所構建的文體中,無論狀物、寫人,通篇都彌漫著一種淡泊寧靜的氛圍。作者似一洞徹世事,超然物我的哲人,冷靜地注視著芸芸眾生。連小說中幾次寫到人物死亡之際,他也依然不疾不徐,緩緩道來。如:
現在,他靜靜地躺在他住的小屋裏,穿著那身新買的西裝。這套西裝是為結婚預備的,他就要結婚了,臘月二十三的‘好兒’,那日子已不太遙遠。可他這會兒竟穿上了結婚的禮服,從容地到另一個世界裏去……小屋收拾得很幹淨,桌上的書放得整整齊齊的……他要幹幹淨淨地走,也就幹幹淨淨地走了。
這裏,語言形式的柔婉風格已上升到對整個描寫對象的審美觀照,物我交融,寧靜致遠。在這種冷靜得近乎殘酷的描寫中,寄寓著作者悲愴之情。這種寓動於情,寓悲於靜的手法,和作者對客觀對象的細膩委婉,含蓄自然的描寫,共同構成了《金屋》獨特的審美情趣。
(原載1990年《書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