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兄妹久別重逢(1 / 3)

張坷垃射殺李衙內後,迅速從森林西麵撤離,取出放在洞穴裏的包裹,為免惹人注目,走出森林後他將弓箭埋在一塊莊稼地裏,藏好了自帶的腰刀,抄小路直奔西輔城。

想到杏兒離開汴京城已兩月有餘,一路動蕩不安,千難萬險,張坷垃三步並作兩步走,晚上他不敢住在客棧,在莊稼地裏睡了一夜。

天剛亮來到一個小鎮,想買些食物,見靠馬路的牆上貼著一則通緝布告。張坷垃走進一看,剛刷的漿糊還未幹,布告上有自己的年甲,貫址,畫像,上寫:懸賞捉拿在汴京郊外殺人的凶犯楊善,此人二十歲上下,西輔人,知情即報者賞白銀二百兩,捉拿凶犯者賞白銀一千兩。

張坷垃左顧右盼一下,多虧自己來得早,鎮子上還沒有人來圍觀布告,他迅速離開,調轉方向往南而去。

怎麼辦,李宰相位高權重,一人之下,天下人之上,殺了他兒子,他豈能善罷甘休,若再繼續前往西輔,無疑是自投羅網。如果自己被捉拿,還如何尋找杏兒保護杏兒,不如留有青山在。經過一陣思想鬥爭,萬般無奈下,他不得已選擇先上天息山,再思慮妥善的辦法。

再說杏兒逃出吳達家後,把換下來帶血的新娘裝和繡花鞋扔到了護城河岸邊,製造出一個投河自盡的現場,連夜出東京。

她不熟悉去西輔城的路,又不敢走官道,隻得穿行於田野間,時值麥子成熟,餓了就吃點麥粒,渴了就喝點溝渠裏的髒水。

杏兒三歲死了爹娘,五歲祖母離世,沒人告訴她姓什麼,隻知道自己叫杏兒。七歲到了郭家,郭四離家出走後,王虎妞把她賣到雜技團,大家都忽略了她的姓,叫她杏兒。這次女扮男裝出逃,須得有個男人的名字,想來想去,還是叫郭興吧。

兩日兩夜,在莊稼地裏東躲西藏,杏兒並未走多少路。她覺得應該出了汴京地界,實在是又渴又餓,想尋個村子進去,買點吃的,找個人家好好睡一覺。

她被賣到雜技團也十載有餘,三年的學徒期,報答班主又三年,隻管吃穿住行,最後幾年有點報酬,她攢了二十多兩銀子,就是她全部財產。

杏兒穿過了麥子地來到路上,大路上行人不多,來來往往的都是些農戶往家裏運送收獲的麥子,有的拉肩扛,有的挑著擔子,也有的趕著牛車。搶收季節,人們格外匆忙,沒工夫關注路上的行人,這恰給杏兒提供了便利,她穿梭於忙碌的人群中趕路。看到不遠處有一個小鎮,正打算進鎮,聽得後麵傳來陣陣馬蹄,回頭一看,幾個城裏模樣的人騎著高頭大馬,看到運麥子的農民就攔下,下馬翻看他們收割回來的麥子。

杏兒暗道糟糕,再想往地裏躲已經來不及了,她靈機一動,掏出二兩銀子塞給前麵趕牛車的老伯,說時遲那時快杏兒鑽到了牛車下,木製的車軲轆較高,她抓緊車軸,把身子盡力縮成團,貼在車底,老伯趕著牛車繼續往前走。

幾個騎馬的人來到老伯車前,把牛車團團圍住:“老頭,看到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子從這裏路過嗎?”

“回大官人,這幾日收麥子,忙得天昏地暗,沒注意有什麼路人。”

“搜。”幾人不由分說,把老伯裝好的一車麥子掀翻在地,沒搜到人,又翻身上馬向前追去。老伯氣憤的大罵:“狗日的,天殺的強盜。”

原來領頭攔路的乃吳達之子,吳達共有十多個兒子,八個已成年,吳達被殺後,他的兒子們到開封府報官,開封府派人在護城河打撈兩日未發現屍首,最後判定杏兒是投河自盡,因水流湍急,無法再繼續打撈。

吳家的幾個兒子懷疑杏兒沒有投河,或已逃出京城,到了第三日,幾個兒子兵分四路攔路搜查,企圖找到殺死吳達的凶犯杏兒。吳家興師動眾地搜查多日無果,隻得作罷。

杏兒躲過一劫,再不敢靠近村子和大路,她在田野裏穿梭多日,體力不支,又熱又渴,終於暈倒在一片高粱地裏。

西輔城不遠處有個小鎮,鎮子東頭住著一戶姓柳的人家,男人叫柳天保,忠厚善良,家有老母和妻兒,一家人樂善好施,日子過得平靜安逸。

這日柳天保和媳婦扛著鋤頭下田鋤地,柳嫂見自家高粱地裏躺著一個人,驚得大叫。柳天保近前一看,是個年輕的後生,麵黃肌瘦,嘴唇幹裂,昏倒在自家地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