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縮的癟氣球(2 / 3)

英國著名政治學家和曆史學家帕金森,在1985年出版了政治小品文集《帕金森定律》,尖銳揭露了英國政府的官場病。這本書翻譯到了中國,這個定律也廣泛地被指稱為中國式官僚主義的寫照。實際上,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官場狀況比帕金森筆下有過之而無不及,其流毒不能說已經肅清。盡管從幾十年前毛澤東在延安就呼籲“精兵簡政”到今天又呼籲“體製改革、合並機構”,可官冗之患、官僚主義的危害仍未消除。

我國雖然還沒有正式公布行政機構中官員的數字,但按第三次人口普查10%抽樣資料推算約為1200萬,加科技文教人員計2733萬餘名。若按十億人口算,官與民比例接近1∶37,若按1700萬黨政幹部算,比例是日本比例的2.8倍還多。如北京某大學便有7個副校長、270多名在職處級幹部、80多個部門,行政部門就有40多個。卻還未包括黨務係統的管理部門在內。80年代與50年代比較,教學部門增加4倍,非教學部門竟增10倍。當然,這僅是高等學府,業務部門,行政機關,恐怕更是等而上之了。

筆者曾在一個縣委機關蹲過,曆經權力機關幾分幾合。“文革”中,“革命委員會”大權獨攬,全縣隻有這一個縣級機構,享受正、副縣級待遇的隻有六七人。“文革”結束,縣委縣政府分開,縣級機構一分為二。後來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設立常設機構,縣級機構一分為四。1986年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升格為縣級。一個區區彈丸小縣,便有“五大班子”,享受縣級待遇的人已達一百四十人。

有了和尚便要建個廟,建了廟便要添置如香爐、木魚、響馨的設備。因此,1977年全國黨政企業集團購買力僅有134.7億元,1986年高達462億元;1981年,全國購小汽車僅1.5萬輛,花3.4億元,到1986年上升為11.5萬輛,花63.4億元。1987年,全國僅統計59個縣市花在建樓堂館所上的資金達83億元。過去,縣級機構才有一二輛吉普車,目前,不少村級行政機構都有了小轎車。樓堂館所越蓋越高級,空調、地毯、沙發;小汽車越換越現代化,國產的上海合資的桑塔納不行,要皇冠、奔馳、藍鳥才行。

近年,控製集團消費,各地紛紛成立“控辦”,但仍有膽大者不予理睬,四川某區區小市便是一例。據查,去年1月到10月,僅該市便新上戶各種小汽車483輛,價值5000萬元以上。其中未經四川省控辦批準擅自購買的261輛轎車,共花費3100多萬元。這些非法購買的汽車都是經有關官員批準或用公車私戶以及購買牌照等非法手段上戶的。其中,市長嚴X X越權批準給了3輛車上戶。

堂而皇之購車者有之,動用軍警購車者也有之。有人將私自購來的車掛上警燈、地方牌照闖關。有人偽裝押運人犯,躲避檢查。也有人將小車化整為零,冒充軍用物資。該市在非法購車活動中,公安局辦的“騰華公司”便直接插手倒賣汽車。案件暴露後,市公安局長張X X偽造證件,派人取回被扣車輛。

你也購,我也購,車流滾滾,據《光明日報》1989年8月26日報載:山西1988年違紀購買小汽車2700輛。這些單位,“變著法兒買車。有的與供貨單位、銀行、車輛管理部門串通一氣,弄虛作假;有的挪用救災款、教育經費等專用資金或動用生產資金;有的購車後將車上在私人或部隊或另一個單位的戶頭上。”

貪圖享受,謀取私利,已到了普遍化,讓人不以為然的地步,無怪山西省政府吃驚之餘,決定沒收全部車輛,將其變賣款、罰款用於入不敷出的教育。

車流滾滾,8.9萬輛汽車從美麗的海南島駛出,駛向都城,駛向每一處赫然掛著招牌的高大門樓。於是,便有了前麵某領導下“基層”視察時浩浩蕩蕩的車隊。扶貧會議之前各縣“父母官”驅車遠征時的車隊,也有了釣魚者的車隊,送靈的車隊,遊泳的車隊,送子女入學的車隊。湖南省望城縣吳序傑向《經濟日報》投書,反映幾起利用工作上的權力,占用工作時間,坐車下鄉釣魚的事例。他在信中寫道:7月13日上午9點左右,一輛小車風馳電掣般地駛入斑馬湖漁場。一打聽原來是市某局的鍾副局長一行3人前來釣魚。陪同者介紹道:“鍾副局長是檢查上半年工作情況的,先安排釣一會兒魚。”這是掛羊頭賣狗肉者,也有以權力作威作福者。他又寫道:“去年11月,省某廳十幾人驅車來到新康漁場。酒醉飯飽不滿足,釣了十幾公斤魚也沒盡興,竟然提出漁場再用網撈些魚送給他們。幾個承包夥計因此吵得不可開交。”

釣魚者不止一處,也不止一人。《長江日報》1989年8月26日曾報道漢南區狠刹釣魚歪風,8月13日,對到集體、個體魚池垂釣的人進行了一次“突襲”。正在池邊垂釣的區交通局工會主席詹某等35人被當場抓獲,收繳釣魚具35套,電視台播放了錄像,區廣播站通報了這些垂釣者的姓名。《長江日報》這則消息的標題是《垂釣者曝光現醜,養魚人揚眉吐氣》。

不過,養魚人“揚眉吐氣”得還早了點。據悉,各地在魚池“垂釣”者還後繼有人。那種“突襲”行動,有史以來不就是有這麼一次麼?正像今年8月,武漢市政府明令“禁止動用公車接送子女上學、入園”一樣,罰款呀,後來據報載,還是有不少頭頭用車送子女入學。因為這種“明令”,這種呼籲,並不是廉政中才提出的新問題了。有車不用,難道讓給老百姓去用不成?!果然,《長江日報》10月20日披露了一批用公車送子女入學入園和辦私事者的單位和車型車號。市長下了批條:罰款、扣行車證、定編證、通行證3個月。這個消息的題目耐人尋味:不顧三令五申,依然我行我素。

盡管動了真格兒,人們懷疑,下次“四令六申”,怕也還有“我行我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