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漢字的結構(1 / 1)

三、漢字的結構

(一)形體結構

漢字的形體結構可以分為漢字、部件、筆畫三個層次。漢字是最高層次,部件是中間層次,筆畫是最低層次。

根據漢字中部件的多少,漢字可分為獨體字和合體字。

獨體字隻有一個部件。

合體字有多個部件,根據部件與部件的方位關係,其結構主要有12種。

1.左右結構:掙、偉、休、妲。

2.上下結構:誌、苗、字、胃。

3.左中右結構:湖、腳、濺、謝。

4.上中下結構:奚、髻、稟、褻。

5.右上包圍結構:句、可、司、式。

6.左上包圍結構:廟、病、房、尼。

7.左下包圍結構:建、連、毯、尷。

8.上三包圍結構:同、問、鬧、周。

9.下三包圍結構:擊、凶、函、畫。

10.左三包圍結構:區、巨、匝、匣、臣。

11.全包圍結構:囚、團、因、囹、圓。

12.鑲嵌結構:坐、爽、夾、噩。

所有漢字的部件組合都可以歸類到上述的某一形體結構。

(二)偏旁部首

偏旁又叫部首,是由筆畫組成的構成漢字的基本單位。

1.單體字(獨體字)。一個偏旁單獨構成的字。此時不再叫偏旁。如:田、中、天、大、人、三、川、王、日、目、心。

2.合體字。兩個或兩個以上偏旁組合成的字。

偏旁組合方式:

(1)上下結構:思、歪、冒、意、安、全。

(2)上中下結構:草、暴、意、竟、競。

(3)左右結構:好、棚、和、蜂、灘、往、明。

(4)左中右結構:謝、樹、倒、搬、撇、鞭、辯。

(5)全包圍結構:圍、囚、困、田、因、國、固。

(6)半包圍結構:包、區、閃、這、句、函、風。

(7)穿插結構:噩、兆、非。

(8)品字形結構:品、森、聶、晶、磊、鑫、焱。

(三)筆畫

筆畫是構成漢字字形的各種特定的點和線、也是漢字的最小結構單位。根據楷書書寫要求,從落筆到抬筆即為一筆,又叫一畫,合稱筆畫,筆畫的具體形狀叫筆形。

1.漢字的基本筆畫為:點、橫、豎、撇、捺、提、折、鉤。

2.變形筆畫。變形筆畫的變形規則主要有四條:

(1)長短變形:刈。

(2)直彎變形:月。

(3)帶鉤變形:小。

(4)方向變形:之。

3.筆畫的組合方式:

(1)相離:二、川、兒、心、習、刁。

(2)相接:人、入、幾、刀、上、個。

(3)相交:十、七、九、力、也、豐。

(四)筆順書寫一般規則:

(1)先橫後豎;(2)先撇後捺;

(3)從上到下;(4)從左到右;

(5)從外到內;(6)先中間後兩邊;

(7)先裏頭後封口。

補充規則:

(1)點在上邊或左上,先寫,如:衣、為。

(2)點在右上或裏邊,後寫,如:我、瓦。

(3)半包圍結構:上右和上左包圍的,先外後裏,如:句、壓左下包圍的,先裏後外,如:邊、廷、道、延上邊未包圍的,先裏後外,如:凶、幽、函下邊未包圍的,先外後裏,如:用、同、岡右邊未包圍的,先上後裏再左下,如:醫、巨、匠

(4)特殊字形,如:出、非、兆、舅、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