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譚偉鴻得知,由於自己的偽證,使蕭名學受到冤枉而被撤職、逮捕的消息後,他的內心十分痛苦,受良心譴責而坐臥不安的譚偉鴻,分別給西嶺省各有關部門寫信反映情況,希望不要因為自己的偽證而冤枉了蕭名學。
投出的信件如石沉大海般毫無音信,譚偉鴻便直接感到省城陽朔市,找到西嶺省人大反映情況。
西嶺省人大一位副主任將譚偉鴻介紹到檢察院,但省檢察院對此事卻不置可否。
當天晚上,譚偉鴻前腳回到自己在陽朔的下榻處,後腳就被當地檢察機關拘留,移交到了西嶺省檢察院。
在省檢察院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外人是不清楚的,但是很顯然,不是什麼令人賞心悅目的景象,因經不起恐嚇,譚偉鴻被迫再次承認了偽證,方被釋放。
八月二十五日,西嶺省檢察院將蕭名學受賄案移交給明陽市檢察院,明陽市檢察院又將此案移交到臨淩區檢察院,並由臨淩區檢察院審查後,向臨淩區法院起訴。
八月二十六日,臨淩區法院將開庭審理蕭名學一案。
“沒想到連省檢察院都被他們給擺平了——”得知這一情況之後,已經同譚偉鴻建立了聯係的陳通達父子都感到很驚訝。
“如果實際情況是這樣,怕是把現在的所有證據都拿出來,也無濟於事了。”陳通達意興闌珊地對兒子說道,“整個西嶺省已經被他們打造得鐵板一塊兒,我們根本找不到突破口。”
想要為蕭名學鳴冤,至少也得找到省裏常委之類的大人物甚至是直接找到幾個副書記,取得他們的幫助,才有可能徹查此案,還蕭名學一個清白,可是陳通達父子哪裏有這樣的門路?
陳明洛卻是沒有放棄,他想了一下之後說道,“聽老媽說,謝露跟她提到過,省委桑書記對蕭名學非常欣賞,蕭名學能夠有如今的成就,跟桑書記的大力支持是分不開的,但是這一次的事情,卻無法找他出麵。”
這裏麵的原因自然也是非常明顯的,越是自己的人,就越需要避嫌。
如果桑書記跟蕭名學之間素無私人往來,純粹隻是工作關係的話,事情倒好辦一些,他完全可以提出異議,但是此時在案情尚未明了,也未經過法院審理之前,省委書記就進行幹涉,顯然是不合適的。
要知道,省委書記在省裏也不是可以強勢到一手遮天,畢竟還有很多有能力提出異議甚至是反對的勢力,如果自己的做法有問題的話,那並不是什麼好事情。
況且,像現在的這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況,即便是桑書記對蕭名學再有信心,也不可能貿貿然地摻和進來,那是極不明智的。
“我們需要更多的證據,以證明檢察院方麵在處理蕭名學案件中的傾向性和違規行為,同時還需要在省委常委內找到至少一位支持者來過問此事。”陳明洛說道。
隻要手裏麵有對方違法違紀辦案的鐵證,而又有一位省內的常委就此案提出異議,那麼省委桑書記就有理由過問此事,並要求重新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