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通達心裏麵想著,自己雖然跟譚偉鴻認識,但是對方同蕭名學之間的關係才是更密切一些,尤其是經過了這一次倒蕭事件之後,譚偉鴻已經成了蕭名學的座上客了。
這樣的話,如果陳明洛想要跟譚偉鴻合夥兒,就不能不同蕭名學打招呼,看來還得過幾天跟他麵談才好。
“不對。”在一邊兒看電視的陳明洛忽然說道。
“什麼不對?”陳通達驚訝地看了兒子一眼,不知道他又想到了什麼。
“是我想漏了一點,譚偉鴻不合適跟我們扯上關係。”陳明洛有些懊惱地拍了拍腦袋,對父親陳通達說道。
如今這個時期,官員們還是最擔心跟商人尤其是這些外資商人們扯上關係的。
前一陣子蕭名學案,主要就是王賜銘一夥兒揪住他跟譚偉鴻的興化公司之間有金錢往來,差點兒把他的前途給毀掉,這也說明了問題的嚴重性。
如果自己真的要同譚偉鴻合作的話,那就無疑授人以口實,蕭名學派係跟港商譚偉鴻之間的確是有金錢往來的嘛,之前的王小山什麼的雖然有錯兒,卻也並非是完全的誣陷。
“這樣一來的話,我們可就被動了。”陳明洛將其中的理由分析了一番,然後有些惋惜地說道,“畢竟現在外人看起來,老爸你已經算是蕭名學一黨中的骨幹分子了,我們不能不考慮到這其中的利益攸關。”
陳通達點頭回答道,“你所慮甚是,這條路子果然走不通。”
陳明洛也感到有些遺憾,他想要拉譚偉鴻入夥兒,其實還有別的方麵的考慮,比如說資金方麵的周轉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近期以來,除了留給家裏保本的五十萬元存款分文未動之外,陳明洛手裏麵掌握的資金已經花了一個七七八八,他想著如果跟譚偉鴻合夥兒的話,大可以通過股權方麵的分配,先融一部分資金過來用用,可惜的是現在仔細一想,此人卻是不合適發生金錢關係。
但是如今陳明洛卻是麵臨著資金短缺的難題,比如說要成立一家正規的公司,注冊資金這一項肯定是免不了的。
在聯係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之後,就需要親自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
也就是說所有股東都要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
開立好公司帳戶後,各個股東就要按照自己的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
銀行會發給每個股東繳款單、並在詢征函上加蓋銀行的章。
公司法有具體的規定,注冊公司的時候,股東必須繳納足額的資本,可以以貸幣形式出資,也可以以實物、房產、知識產權等出資。
到銀行辦的隻是貨幣出資這一部分,如果你有實物、房產等作為出資的,那是需要到會計師事務所鑒定其價值後再以其實際價值出資,比較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