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我們常常會發現,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想像力被一種看不見的力量壓製起來了。我這裏指的不僅是那些上課時神態冷漠麻木、語言平淡乏味或方法單調機械的教師,而且還指那些口若懸河、侃侃而談、表演生動的教師,同時還包括那些在課堂上積極實施對話、合作與自主學習方式的教師。盡管以上三種情況存在一定程度上差別,但我認為在本質上它們具有共同點:教學的標準是外在於學習過程的。也許有人會說,在第三種情況的課堂上,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的確很高漲,難道這還不足以說明它是“富有想像力”嗎?不能。正如我們看趙本山主演的小品、聽郭德綱說的相聲,有時也會情緒高漲,但那隻是一種消遣和娛樂,並不是真正的學習一樣。富有想像力的教學的第一要義是“深度”學習,這種深度是建立在對知識的重新表述、重新體驗和重新展示之上的,因此,盡管這種教學設計從表麵上看十分引人入勝,甚至有時還有精彩的表演與展示活動,但實際上,它所涉及的知識深度、廣度和難度都超過了一般的教學設計。後文我將給大家提供真實的案例來證明這一事實。那麼,是什麼壓製住了教師的想像力?有很多種因素。我這裏隻談一點,那就是我們對學習過程的一般認識存在嚴重的偏見甚至錯誤。比如,一般的教育學教科書都告訴我們,學生的學習是從具體到抽象、從簡單到複雜,從部分到整體,以及循序漸進的過程,等等。 這些觀念幾乎是教育學中的常識,但是,這些常識對於激發和解放教師的教學想像力是有害的。我隻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按照教學是循序漸進的觀點,學生在小學學習語文首先是學習拚音,再是識字寫字,再是短詩文閱讀,到了二三年級開始寫話,四五年紀開始寫短篇的記敘文,初中寫說明文和議論文,高中寫複雜的議論文。從中可見,文學寫作是被排斥在中小學語文教學之外的。那麼,我們如何解釋七歲的駱賓王寫出“鵝,鵝,鵝”這樣的詩?我們如何解釋當代的“韓寒現象”?按照我們現在的語文課程標準,從小學到高中,詩歌、散文、小說等文學體裁的教學隻有閱讀理解的要求,沒有文學創作的要求。那麼,我們什麼時候才可以教給學生寫作詩歌、小說和散文呢?那就隻好到大學中文係的寫作課上再去學作詩寫小說吧。可悲的是,大學的寫作課也根本不教這些東西!我們“循序漸進”的結果隻能是,我們的學生從小學到大學一直都被隔絕在文學寫作的大門之外,如此以來,學生們不僅讀不懂詩歌,更寫不出像樣的詩歌,而那些著名的小說家,也就都隻好是自學成才了。這不是學生的錯,當然,也不好說是教師的錯,那是誰的錯?我們應該反思這個問題。古人雲:“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如果我們“取法乎下”,怎麼能期望學生給我們創造出奇跡呢?是不是文學創作對學生而言真的太難了,所以我們應該把它排斥在語文教學之外?並非如此。事實是我們主觀上錯誤地認為文學創作對學生來說太難了,所以才永遠地把它排斥在語文課堂之外。為什麼說這個認識是錯誤的?其實根本用不著反駁,眾所周知,相對於記敘文、說明文和議論文等實用文體,詩歌、散文、小說對學生而言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學生甚至在語文課堂上還會偷偷地看小說,因為他們敏感而多情的心靈實在經不起文學的誘惑。青春期的少年,常常會萌生出作詩的衝動,根本不需任何人指教,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能寫出優美雅致、纏綿悱惻的情詩。但是,我們的語文教學對這些可貴的學習潛力和創作願望是視而不見的,打著學習應該“循序漸進”的“正確”旗號不動聲色地把它們從課堂中排擠出去。這就是我們語文教育的現實!因此,對於學習過程的錯誤認識,是潛意識中壓製教師教學想像力的一隻無形的巨手。
不幸的是,我們常常會發現,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想像力被一種看不見的力量壓製起來了。我這裏指的不僅是那些上課時神態冷漠麻木、語言平淡乏味或方法單調機械的教師,而且還指那些口若懸河、侃侃而談、表演生動的教師,同時還包括那些在課堂上積極實施對話、合作與自主學習方式的教師。盡管以上三種情況存在一定程度上差別,但我認為在本質上它們具有共同點:教學的標準是外在於學習過程的。也許有人會說,在第三種情況的課堂上,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的確很高漲,難道這還不足以說明它是“富有想像力”嗎?不能。正如我們看趙本山主演的小品、聽郭德綱說的相聲,有時也會情緒高漲,但那隻是一種消遣和娛樂,並不是真正的學習一樣。富有想像力的教學的第一要義是“深度”學習,這種深度是建立在對知識的重新表述、重新體驗和重新展示之上的,因此,盡管這種教學設計從表麵上看十分引人入勝,甚至有時還有精彩的表演與展示活動,但實際上,它所涉及的知識深度、廣度和難度都超過了一般的教學設計。後文我將給大家提供真實的案例來證明這一事實。那麼,是什麼壓製住了教師的想像力?有很多種因素。我這裏隻談一點,那就是我們對學習過程的一般認識存在嚴重的偏見甚至錯誤。比如,一般的教育學教科書都告訴我們,學生的學習是從具體到抽象、從簡單到複雜,從部分到整體,以及循序漸進的過程,等等。 這些觀念幾乎是教育學中的常識,但是,這些常識對於激發和解放教師的教學想像力是有害的。我隻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按照教學是循序漸進的觀點,學生在小學學習語文首先是學習拚音,再是識字寫字,再是短詩文閱讀,到了二三年級開始寫話,四五年紀開始寫短篇的記敘文,初中寫說明文和議論文,高中寫複雜的議論文。從中可見,文學寫作是被排斥在中小學語文教學之外的。那麼,我們如何解釋七歲的駱賓王寫出“鵝,鵝,鵝”這樣的詩?我們如何解釋當代的“韓寒現象”?按照我們現在的語文課程標準,從小學到高中,詩歌、散文、小說等文學體裁的教學隻有閱讀理解的要求,沒有文學創作的要求。那麼,我們什麼時候才可以教給學生寫作詩歌、小說和散文呢?那就隻好到大學中文係的寫作課上再去學作詩寫小說吧。可悲的是,大學的寫作課也根本不教這些東西!我們“循序漸進”的結果隻能是,我們的學生從小學到大學一直都被隔絕在文學寫作的大門之外,如此以來,學生們不僅讀不懂詩歌,更寫不出像樣的詩歌,而那些著名的小說家,也就都隻好是自學成才了。這不是學生的錯,當然,也不好說是教師的錯,那是誰的錯?我們應該反思這個問題。古人雲:“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如果我們“取法乎下”,怎麼能期望學生給我們創造出奇跡呢?是不是文學創作對學生而言真的太難了,所以我們應該把它排斥在語文教學之外?並非如此。事實是我們主觀上錯誤地認為文學創作對學生來說太難了,所以才永遠地把它排斥在語文課堂之外。為什麼說這個認識是錯誤的?其實根本用不著反駁,眾所周知,相對於記敘文、說明文和議論文等實用文體,詩歌、散文、小說對學生而言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學生甚至在語文課堂上還會偷偷地看小說,因為他們敏感而多情的心靈實在經不起文學的誘惑。青春期的少年,常常會萌生出作詩的衝動,根本不需任何人指教,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能寫出優美雅致、纏綿悱惻的情詩。但是,我們的語文教學對這些可貴的學習潛力和創作願望是視而不見的,打著學習應該“循序漸進”的“正確”旗號不動聲色地把它們從課堂中排擠出去。這就是我們語文教育的現實!因此,對於學習過程的錯誤認識,是潛意識中壓製教師教學想像力的一隻無形的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