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三章民若舉官必究!(1 / 2)

但換句話來說,民若舉,官必究!

祭河神這件事情,官府肯定是知道的。

那麼多基層官員,不都是瞎子!

之所以不追究,隻是因為沒有苦主報官,所以很不好處理。

因為如果沒有苦主報官,你就無法界定,被拿去祭河神的那人究竟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

或者說,就算被祭河神的那人是被迫的,該抓誰?

整個祭河典禮的參加者,上至神婆神漢,下至唱戲的,敲鼓的,抬轎子的,打雜的,甚至是看熱鬧起哄的,都能夠算是凶手。

這麼多人,你該抓誰?

不過,這種事情如果有人報官,官府就肯定得管。

因為和西方神權壓過皇權的情況不同,在中國生殺予奪是皇帝專屬的權力。

即使是河神,也不能搶,否則他就是邪神淫祠,是邪教,是要被堅決搗毀消滅的。

就像是在喜歡拿活人做燒烤的宗教裁判所,這種組織在中國絕對不可能出現。

不管是佛道還是別的宗教,一但有類似性質的組織出現,中國的世俗王朝政權,絕對不會有絲毫的猶豫。

一場浩浩蕩蕩的滅佛滅道行動就要上演了!

在中國文化中,宗教永遠都隻是點綴!

就像是這次,祭河神如果沒被捅出來,官府可以不管。

但如果被捅出來了,拿活人祭祀,還是強逼的,地方官員如果不管,他們是要擔責任的。

好家夥,一個小小的河神就敢和皇帝搶生殺予奪的權力,一個個小小的神婆就敢操/弄人民的生死。

這是有多不把皇帝放在眼裏!

沒人報官的話,官府可以默認被祭河神的人是自願的,祭河神隻能算是民間的祭祀活動,官府管不管都行。

官員為了省事,肯定不願意摻和。

但隻要有人報官,那這事情就涉及皇權的生殺予奪了。

地方官員不但要管,甚至都不能捂蓋子,得直報南京,讓皇帝決斷。

因為,生殺予奪,皆出於上,幹犯者死!

……

文彪一行人將即將被投河的新娘子救下,一旁的神婆臉色難看,站出來說道。

“這位官爺這是要做什麼?”

“祭河大殿是附近幾個鎮子共同的大事,萬一惹惱了河神爺爺,黃河發了大水,這位官爺你擔待的起嗎?”

文彪卻是冷哼一聲道。

“光天化日之下謀害人命,定人生死,你以為你是誰?”

“本官乃是大漢官員,有皇命在身百無禁忌,有什麼擔待不起的?”

“來人與本官將此老妖婆拿下!”

文彪說話間,他身後的下屬們便一擁而上,要將神婆拿下。

隻是,他們還沒來得及動手,四周參加祭河大殿的青壯們便都湧了上來。

動手打官差是不敢的,畢竟大漢朝廷的威望在哪裏擺著,找死也不是這麼找的。

但是這些青壯卻也是擁著將官差推到了一旁,不讓他們抓走神婆。

神婆見此,麵露得意之色。

隻是神婆還沒來得及得意完,就聽到嘭的一聲巨響。

所有人都下意識的向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就見文彪手持一柄手銃,槍口朝天,現在還在冒著一股硝煙。

硝煙漸漸飄散,刺鼻的味道散開,附近一片沉寂,皆是驚恐的看著手持手銃,慢條斯理給手銃重新裝填的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