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也保證了林蓓蓓和張瀟二人,將來不論在娛樂圈發展得多好,都還是快音平台的主播,每個月都還要直播一百個小時,平均下來每天要直播三個多小時。
葉英眉還不知道,快音公司已經就要和那款人氣最火爆的手遊,敲定了林蓓蓓的代言合同,所以林蓓蓓這一次得到的股份獎勵,比張瀟要多很多。
但是,她們兩個人加起來,都比不上一個林北。
葉英眉將交換股份的合同打開,裏麵的內容是關於快音公司和南北影視進行控股兌換的一份協議書,裏麵規定林北要將手裏的股份轉讓20%給快音公司的董事長蘇清顏,這樣一來南北影視的控股份額就是林北和蘇清顏各占一半。
然後,作為補償,林北將獲得10%的快音公司股份。
葉英眉看到這裏,眼睛都瞪大了。
多少?
10%?
這可是一百六十億美刀啊!
整個南北影視加起來,能值這麼多錢嗎?
肯定不值!
所以合同裏麵,肯定還有附加內容。
果然。
葉英眉在後麵,看到了這些條款。
首先第一個,是關於林北的。
以後林北要正式加入快音的董事會,並且擔任一個總監的職位,他可以不去公司上班,但必須參與到公司的決策中來。
第二,以後南北影視旗下所有的演員,快音公司都有優先簽約的權利。
第三,未來所有的南北影視出品的項目,都要優先加入到快音公司的發展商討之中來,並且有優先合作的選項。
這一條的意思,就是要將南北影視捆綁到快音公司下麵,以後林北要拍電影或者電視劇,快音公司有第一個知道並且投資的權力。
除此之外,就沒有任何附加條件了。
葉英眉傻眼了。
這簡直就是給林北送錢吧?
見到葉英眉在發呆,林北便問道:“怎麼了,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蘇清顏也看了過來,說道:“不會有問題吧?”
這份合同,就差上麵沒寫四個字:包養林北!
這還能有問題?
葉英眉聞言馬上搖頭,但是又立馬點頭,說道:“林總,我覺得這是一份不公平的合同,因為……對方給的實在太多了,這裏麵會不會有什麼陷阱?”
當著蘇清顏的麵這樣說,葉英眉不是情商低。
相反,她這是情商高。
在很短的時間內,她就反應過來了,這就是一份合同。
關係不尋常的合同!
想想看,林北和蘇總是什麼關係?
知道了他們的關係,再來看這份合同,就沒有那麼多疑點了。
所以葉英眉故意這樣說,是為了調節氣氛。
果然,蘇清顏聽了會心一笑,然後看向林北說道:“既然這樣,那我將合同拿回去重新改一改?畢竟,你的人都說我們給得太多了。”
“不改了,就這樣!”林北一拍板,說道:“我相信她!”
這個她,是指葉英眉。
然後,林北直接就簽字了。
這可是一份一百六十億美刀的合同啊!
被老板如此信任的葉英眉,頓時也感覺心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