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波社。
李朗見到鬆本菜,了解了大致的情況。
南棒國大成出版公司聯係月波社,想要在南棒國發行《我的野蠻女友》單行本。
國外的漫畫出版權都在李朗手中,月波社沒有決定權,隻能請李朗做主。
南棒國有五千萬人,市場不算小。
能撈一筆是一筆,李朗肯定是不會拒絕的。
不過,具體的分成比例還是要談的。
從鬆本菜口中得知,大成出版公司並不準備在雜誌社連載漫畫,是想著趁著電影的熱度賣一波漫畫。
這麼想無可厚非,但利益分成肯定要降。
日本市場已經充分證明了這本漫畫的火爆,大成出版公司想要利用這波熱度撈一筆沒問題,但大頭肯定是李朗的,不然李朗憑什麼選他們。
南棒國又不止他們一家出版公司,談判的主導權在李朗和月波社手中。
李朗和鬆本菜先敲定了基本條款。
第二天,大成出版社的代表李秀哲來到月波社,三方展開洽談。
三方都有各自的利益,總的來說李朗和月波社的利益關聯性更強,與李秀哲展開了談判的拉鋸戰。
談判從上午十點持續到下午,李秀哲也一直在和南棒國的上司溝通。
下午四點,三方才達成了一致。
大成出版社獲得了漫畫在南棒國的單行本發行權,李朗和月波社可以獲得百分之二十的版稅分成,其中李朗和月波社三七分賬,李朗獲得百分之十四的版稅分成,月波社獲得百分之六的版稅分成。
達成協議後,晚上大家一起聚餐。
鬆本菜提起了《孤獨的美食家》,“李桑,最近有影視公司的朋友詢問《孤獨的美食家》的影視改編權,您有意向出售嗎?”
“多少錢?”
“兩千萬日元。”
李朗直接拒絕,“價格太低了,不考慮。”
鬆本菜問道,“李桑,那您考慮多少錢出售?”
《孤獨的美食家》這部漫畫屬於叫好不叫座,銷量和熱度遠比不上《我的野蠻女友》。
但李朗很清楚,這部漫畫一旦改編成電視劇,很可能會爆火。
在另一個時空,《孤獨的美食家》電視劇拍了九季,可見這部電視劇有多麼受歡迎,影響力遠超《我的野蠻女友》。
但影視公司很現實,漫畫改編權的收購價格和漫畫的熱度有很大關係,《孤獨的美食家》熱度不高,即便影視公司看出了它的潛在價值,也不會給太高的收購價。
說白了,漫畫的熱度決定了基本的市場價,別管有多適合改編電視劇,別管以後有多火,那也隻能代表漫畫的潛力。
無法變現。
李朗本人很清楚這部漫畫影視改編權的價值,他自然舍不得低價出售。
問題來了。
一個隻肯給市場價,一個不肯賣低價,注定了無法成交。
最好的方式還是和《我的野蠻女友》一樣,以《孤獨的美食家》影視改編權入股的方式獲得電視劇的利益分紅。
李朗將想法告訴了鬆本菜,有了《我的野蠻女友》的成功,鬆本菜也覺得這個辦法不錯。
如果再有影視公司接觸,她會先提出這個合作方式,如果對方同意就進一步商談,有了準確意向再聯係李朗。
雖說最終的決定權在李朗手中,但李朗並不打算甩開月波社單幹,一個人的力量終究是太薄弱了,與其讓月波社坐享分紅,還不如利用一些他們的關係渠道,讓他們幫忙把把關。
……
周四。
傑克再次聯係李朗,彩漫單行本的版稅分成到賬了,詢問李朗是否考慮好如何收錢。
幸福的苦惱。
李朗看了一下版稅的具體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