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哪家中小型雜誌社能拒絕李朗的漫畫,哪怕是沒有漫畫版權?
試問,同樣是兩家小型雜誌,一家雜誌連載《死亡筆記》,另一家雜誌沒有連載死亡筆記,讀者會選擇哪一本雜誌?
即便明知是飲鴆止渴也會有人喝下這杯毒酒。
這個you惑太大了。
李朗這種級別漫畫家自帶流量,一定程度上也能提高雜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就拿聽風雜誌社來說,以前的周刊銷量隻有十二萬冊,規模介於小型雜誌社和中型雜誌社之間,在行業內的名氣和影響力都不算大。
但自從李朗的漫畫開始在雜誌上連載,聽風雜誌一下子被推到了風口浪尖,知名度、影響力和銷量都有極大的提高。
日本有數千家大大小小的雜誌社。
漫畫類型的雜誌社就有數百家之多。
李朗沒有狂妄到讓每一家雜誌社都能接受自己的提議。
也不需要。
隻要有十分之一的雜誌社心動,那就是幾十家雜誌社。
再退一步,哪怕隻有十幾家雜誌社同意,影響力和推廣能力也足夠了。
淺丘小澤說道,“這個方案雖然能夠提高漫畫的影響力,但是對於聽風雜誌的銷量並沒有太大的幫助,很多雜誌都能連載會長的作品,粉絲們沒有必要一定買自家的雜誌,甚至可能會一定程度上降低聽風雜誌的銷量。”
佐藤一夫接著說,“這個問題我也想過。
可以采取分級製度,聽風雜誌社屬於第一級,其餘的雜誌社屬於第二級。
第二級雜誌社連載的漫畫要始終落後第一級漫畫二到四話的內容。
讀者們從其他雜誌社看到會長的漫畫,一旦想要追更到最新劇情,還是要購買聽風雜誌的。”
淺丘小澤說道,“這個想法不錯,但其他雜誌社也不傻,他們會同意嗎?”
“幾百家雜誌社,總有會同意的,咱們跟會同意的合作就行了。
而且,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說雜誌社的影響力比較大,亦或者願意出高價收購連載授權,也可以將少部分雜誌社歸為第一級。”佐藤一夫想了想,繼續說道,
“我覺得這個製度應該是靈活的,這樣才能應對複雜的局麵,而且會長在聽風雜誌上連載了四本漫畫,咱們未必要將所有漫畫都授權出去。而且就算都授權出去也可以分級授權。
總之,讀者想要最全、最新的會長作品,就肯定要來聽風雜誌,這樣保證了咱們雜誌社的利益。
同時也盡可能增加了漫畫的曝光度。”
淺丘小澤搖了搖頭,“我還是覺得這個想法有些大膽。以前雜誌行業沒有這麼做的,會不會帶來什麼不好的後果。”
李朗笑了笑,他創辦聽風雜誌社的最初目的就是為了當雜誌行業的攪屎棍。
隻要這家雜誌社的出現能帶來足夠影響就行,他才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
“佐藤總編的這個想法很大膽,有一定的風險,施行起來恐怕也不容易,但總歸是一個不錯的想法。我覺得可以試一試,先跟一些小型雜誌社談談,同意最好。
不同意也沒關係,咱們可以從交流和反饋中知道計劃的不足。
如果問題不大,就彌補修改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