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不能吃肉,他也要啃個肉骨頭,光聞聞肉味可是不夠的。
李朗道,“工藤部長,我能感受到貴公司的誠意,但合作才能共贏,為什麼不一起開發呢?
我們雜誌社的規模雖然不算大,但我自問在漫畫界還是有一定的影響力,對於整個IP的宣傳也能起到一定推動作用。”
“李會長,您想怎麼合作?”
李朗道,“我要保留漫畫的紙質版權和電子版權、動畫版權,周邊改編權可以賣給貴公司,但我要一定比例的利益分成。”
“李會長,我們公司對於版權方麵有著嚴格的規定,如果您真想合作的話,可能隻會給您保留漫畫的紙質版權和電子版權,動畫版權一樣要歸我們公司所有。”
李朗想了想,在利益麵前他最終還是妥協了,“我可以將漫畫版權外的所有版權的發行權授權給貴公司,但我要十分之一的利益分成。”
工藤平優搖頭,“這個分成比例太高了,李會長,您應該知道我們公司收購漫畫改編權是為了改編成遊戲,遊戲的開發、宣傳的成本很高,不可能給您十分之一的利益分成。”
李朗反問,“您覺得多少合適?”
工藤平優道,“百分之一。”
李朗笑了笑,“不可能,不光是你們公司能看到這部漫畫的價值,我作為創作者更清楚這部漫畫的真正價值。
貴公司如果對我有一定的了解,應該知道我對版權的看重。
我願意將《神奇寶貝》版權的發行權授權給給貴公司,足以體現我的巨大誠意。
如果貴公司是這種態度,那我覺得就沒有談的必要了。
我自己也可以開發這部漫畫的周邊IP,雖然盤子可能無法做到太大。
但利益不會比百分之一的利益分成少。
而且,版權還在我手裏。”
工藤平優聯係李朗之前的確做了一些調查,知道李朗很看重漫畫的版權,甚至不惜跟幾家大型雜誌社鬧翻了,也知道要從李朗手中拿到版權不容易。
李朗痛快的答應出讓漫畫改編版的發行權,還是讓他有些意外的,不過,利益分成的比例的確太高了。
“李會長,我能感受到您的誠意,但十分之一的利益分成太高了,就算我答應了,本部社長也不會同意。甚至可能會影響到研發遊戲的經費,希望您適當的降低一些。”
李朗沉吟了片刻,“百分之八,這是我的底線了,如果再低的話就沒必要談了。”
工藤平優歎了一聲,“這個價格還是太高了。不過,我會跟社長如實彙報。”
雙方又說了幾句客套話,隨後結束了這次的會談。
這種事情不可能談一次就成功。
百分之八也並非李朗真正的底價。
李朗之所以願意出售版權,是因為在另一個時空這個IP本就是任天堂公司的,漫畫和動畫也隻是遊戲宣傳的一種手段。
任天堂將這個IP做到了世界第一。
遊戲才是這個IP的利益大頭。
憑李朗一個人的能力幾乎不可能複製這種奇跡,甚至連十分之一都未必能做到。
所以李朗才舍得出讓漫畫改編的發行權,隻有這樣才能獲得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