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5章 原來是熟人(1 / 3)

第035章

原來是熟人

電話那頭的聲音蕭宸自然聽不清,但看王慕的表情逐漸穩定下來,看來那邊仍然答應了她的再次求援。倒是王慕的老公,那個胖子,此刻卻是微微有些不安心了,這小子原來真有這麼大本事,自己是副廳級幹部不說,居然京城還能跟市紀委的實權廳幹拉上關係,早知道自己就再等一下子,也頂多被王慕罵一句窩囊,何至於弄出這麼多事來,可是事到如今,現卻也沒有辦法退縮了,這個時候,奔馳車本身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雙方的麵子了。

這個時候,蕭宸和蘇凝終於打開車門,兩人一左一右下車。那位段德高主任一看見蕭宸,立刻快步前趨走了過來,看見蕭宸已經主動伸出手,段德高立即兩手齊出,跟蕭宸用力握了握,身子微微向前鞠躬:“蕭少……啊,蕭市長好。”

“段主任辛苦了。”蕭宸微微笑了笑,剛才蕭寧已經告訴過他一些情況,這位段德高主任是知道蕭寧的身份的,也是市紀委中現為數不算很多的蕭寧派幹部之一,可以算是自己人。段德高既然知道蕭寧的身份,那麼蕭宸的身份對他來說,自然也不能是謎團,所以就有了上麵的情況。

但這個表現卻讓周圍其他人很是吃了一驚。刑事那邊不說,他們曾幾何時看見紀委高層這副表情神態的?剛才段德高他們麵前是什麼態度,他們可是記得清清楚楚,可就是這位段主任,蕭宸這個朗柳市常務副市長麵前,卻仿佛看見了自家支書一樣,恭敬得讓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但王慕現卻顧不得這麼多,她有些緊張地拉過她老公,交代道:“鄭少閑得無聊,正好聽見媽跟我打電話,現要親自出來了,你一會兒說話要注意,寧可少說話,不可說錯話。”

胖子也緊張了一下,鄭少,他自然知道,他手裏的煙就是鄭少那天丟給他“嚐嚐”的。他也知道,對於鄭少這樣的人,一句話沒說好,就可能讓他不痛快,他一旦不痛快,自己的日子就大大的不妙了。

段德高跟蕭宸握手之後,卻沒有見到蕭宸為他介紹蘇凝的意思,就知道蕭宸跟蘇凝的關係定然是比較隱秘的,所以也很自覺的不去問,隻是心裏記下了蘇凝的樣子。蘇凝還是對他微微點頭算是打個招呼,段德高也立刻點了下頭回禮。

“剛才的情況……?”雖然立場早已決定,但麵子上的工作也不能不做,段德高於是微笑著向蕭宸和蘇凝問道。

蕭宸這時候就不說話了,蘇凝很自覺地接過話頭,道:“剛才是這樣……”就把剛才的情況對段德高複述了一遍,她這番話說得很客觀,既沒有故意誇大其詞,也沒有隱瞞什麼細節,隻是原原本本地把剛才的經過講了一下,然後就不多說了,不會要求段德高該怎麼樣怎麼樣處理。

段德高聽完,臉『色』就嚴肅了下來,轉頭對帶隊的劉光明問道:“劉政委,剛才的情況是這樣嗎?”

“哦,這個……是吧。”劉光明這時候心裏有些沒底,說話也就有點頭腦短路,他剛才根本沒有問明事情的具體經過,隻是去王慕那裏“領了一下任務”,搞清楚王慕想怎麼辦而已,至於事情經過……這東西平時來說根本不重要嘛。官字兩張嘴,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段德高頓時皺眉:“什麼叫‘是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是什麼吧?你到底有沒有調查清楚?或者說,你到底有沒有進行詢問和調查?”

劉光明嚇了一跳,這個問題不回答好,那可就真的是執法不規範的典型了。他連忙道:“問過,我問過。”

“劉政委。”蘇凝一邊道:“你什麼時候問過我們?”

段德高也盯著劉光明的眼睛,等他回答。劉光明『摸』了一下額頭,幹笑道:“我這個……剛才不是時間上沒來得及嗎?所以……我就先問了舉報人一邊的情況,至於這邊,這位小姐,剛才是你們自己不下車的。”劉光明終於轉過彎來,想到了“很關鍵”的一點。你們不下車,那就是不配合我們的執法工作,這個責任自然是你們擔。

但段德高卻皺眉道:“你執法的過程中,沒有拿出可以對此執法的依據,也就是等於沒有得到法律授權。作為公務人員,法無授權即禁止,這個道理還要我教你嗎?那人家不下車有什麼奇怪的?這能當理由嗎?”

“什麼‘法無授權即禁止’?”劉光明睜大眼睛。

段德高也驚訝了一下,然後頓時怒了,眉頭皺成川字,冷冷地道:“你作為刑事係統的治安大隊政委,居然連這都不懂,我現嚴重懷疑你是不是具備有與職務相應的執法能力和資格。”

劉光明一句話問出口,就有些後悔,聽了這話,是心裏一咯噔。

“法無禁止即自由”與“法無授權即禁止”是兩個意思完全相反的法律諺語,原本來自西方法律體係。對私權力來說,“法無禁止即自由”;對公權力來說,“法無授權即禁止”。作為一個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膽地運用自己的權力(法無禁止即自由),還可以勇敢地監督『政府』(法無授權即禁止)。對『政府』而言,不但要謹慎運用手中每一份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還必須尊重公民每一份權利(法無禁止即自由)。這兩者本該是相輔相成的。

法律不禁止公民去做的行為就應該視為允許,『政府』就不應幹預。公民的生命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知情權、免於恐懼權……都是“天賦(上天賦予)”的、與生俱來不言而喻的合法權利。“法無禁止即自由”還有兩個為熟悉的表述話語——法無禁止即權利,法無禁止不處罰。

“法無禁止即自由”,這是一個常識。正如亞當斯密《國富論》中所說:“每個人,隻要他不違背正義的法律,就應允許他去按照他的方式去追求他的利益。”前一段時間,朗柳師範學院禁止大學生校外租房,事情不知道怎麼被一名學生寫信給了市『政府』信訪辦,信訪辦本來沒當回事,兩個工作人員拿這事那開玩笑,恰巧蕭宸中午去食堂用餐路過聽見,就找來舉報信看了一下,一下就看出,這是一個侵犯成年學生合法權利的規定,於是立即做出批示,該規定不合法,要求朗柳師院立刻廢止。其實,高校可以通過降低租金等優惠措施來吸引學生入住,但不能剝奪成年學生的自由權利,當然也不排除朗柳師院的目的裏麵還有不希望學生過早沉『迷』身子上的享受中去的原因,隻是他們沒有想到,“過早”這個概念不是他們拍腦袋就能決定的,國家法律認為18周歲算成年,那麼成年後的『性』行為也不算什麼過早不過早的。

至於放眼全國來說,還有一些高校禁止大學生校內接吻、擁抱等親昵行為,也犯了同樣錯誤,典型地侵犯了成年大學生的行為自由。

但對以國家權力和『政府』權力為代表的公權力,則應適用“法無授權即禁止”的原則:凡是未經法律明確授予的權力都不是合法權力。近,包括朗柳市『政府』內的一些『政府』部門開始公布“權力清單”,這個做法現瀟南引起了一些批評,但從長遠上來說肯定值得稱道,章平昌和蕭宸對此合力堅持,就是要讓朗柳公眾看到,某個行政部門可以具體行使哪些權力,其他權力一律不得染指,這就意味著『政府』的權力受到了明確的限製,這便於公眾的知情與監督。隻是他們也隻能自己能控製的範圍內這麼做,市委那邊對此是頗有微詞的,認為這是給自己帶了緊箍咒,不方便日後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