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政治責任,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失職失責、管黨治黨不嚴,損害黨的形象,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妨礙黨的政治綱領和執政使命的實現,就要追究其在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的領導責任。現行黨內法規中有100多部包含問責內容,但是對事故事件的黨政問責規定多,對黨的建設缺失、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力的問責規定少。問責條例把黨章規定細化具體化,對現行黨內法規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提煉、歸納、總結,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麵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麵概括問責事項,明確提出與黨的領導對應的政治責任,目的是使領導幹部警醒起來,履好職盡好責,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
突出主體責任,聚焦“關鍵少數”。領導本身就包含著管理和監督,分工負責就要有問責。條例把問責的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既包括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也包括組織、宣傳等黨的工作部門,體現了細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實踐證明,哪個地區或部門有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勇於負責的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黨的領導就堅強有力,就能聯係實際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問責條例突出問責重點,規定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有全麵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體現了權力與責任對等,為各級黨組織強化問責提供基本遵循。
突出黨規特色,喚醒黨的意識。問責條例是第一部規範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借鑒了製定廉潔自律準則的好經驗,高度凝練、簡便易行;實現紀法分開,運用黨言黨語,突出黨內規則特色,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在長期實踐中,我們黨創造了多種責任追究的方式方法。問責條例總結曆史和實踐經驗,對現行各類規定中10多種問責方式進行整合規範,規定對黨組織問責采取檢查、通報、改組等方式;對黨的領導幹部問責采取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無論是日常的批評提醒,還是給予紀律處分,都體現著黨組織的政治堅定性,檢驗著把握政策的水平,最終目的是讓黨的領導幹部受到警示,增強擔當精神,肩負起管黨治黨責任,自覺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下去。
製定規則既是曆史經驗的總結,也是新實踐的開啟。製度創新的過程就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要把握現階段的形勢、任務和挑戰,找準正確方向,抓住主要矛盾,使實踐探索與製定規則相輔相成、相互促進。製定問責條例的方向,就是重點解決不擔當、亂擔當問題,把全麵從嚴治黨的責任傳導下去。任何一項製度都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不能把亟待破解的難題淹沒在大量製度條文中,也不能把重要的政治信號變成學術研討,導致製度遲遲出不了台、貽誤了時機。要重視製度建設,但也要避免落入“製度陷阱”。製度隻有與具體實踐相結合,不斷與時俱進,其所蘊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釋放。問責條例兼顧必要和可行,做不到的寧可不寫,寫上的就要管用,保證製度的有效性、可執行性。
強化政治責任,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失職失責、管黨治黨不嚴,損害黨的形象,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妨礙黨的政治綱領和執政使命的實現,就要追究其在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的領導責任。現行黨內法規中有100多部包含問責內容,但是對事故事件的黨政問責規定多,對黨的建設缺失、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力的問責規定少。問責條例把黨章規定細化具體化,對現行黨內法規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提煉、歸納、總結,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麵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麵概括問責事項,明確提出與黨的領導對應的政治責任,目的是使領導幹部警醒起來,履好職盡好責,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
突出主體責任,聚焦“關鍵少數”。領導本身就包含著管理和監督,分工負責就要有問責。條例把問責的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既包括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也包括組織、宣傳等黨的工作部門,體現了細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實踐證明,哪個地區或部門有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勇於負責的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黨的領導就堅強有力,就能聯係實際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問責條例突出問責重點,規定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有全麵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體現了權力與責任對等,為各級黨組織強化問責提供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