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半封建半殖民地:近代中國的社會形態(1 / 3)

近代中國生產力水平低下的特征在農業生產上得到了集中體現。據統計,1912年到1927年,曆年進口的農業機器價值僅700多萬海關兩,拖拉機的使用僅限於少數農墾公司,多數農民使用的生產工具仍然是數千年來未曾變更過的犁、鋤和耙等,不少農民甚至連牲畜和傳統生產工具都未能齊備。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農民經營1畝棉花,要用人工140小時,而美國農民生產1畝棉花僅用18小時,相差7.8倍。中國農民每小時生產的糧食為小麥1.6公斤、高粱1.6公斤、穀子2.2公斤或大豆1.3公斤;而美國農民每小時生產的糧食分別為小麥39.4公斤、高粱28.6公斤、穀子18.7公斤或大豆8.2公斤,分別為中國的24.6倍、17.9倍、8.5倍和6.3倍。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夕,農業基本上仍是以手工個體勞動為主的傳統農業。拖拉機總數僅300—400台,勞動生產率極其低下。全國平均畝產量,糧食為127斤,棉花為22斤;人均占有糧食418斤,棉花1.6斤,油料8.6斤,生豬0.11頭,水產品1.7斤。全國80%以上的人口從事農業生產,每年卻需要進口大量糧食和棉花。

戰爭對近代中國的生產力造成的極大破壞,是影響近代中國生產力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其中,1931年至1945年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的侵華戰爭對中國經濟的摧殘尤為慘烈。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死傷人數3500萬。按1937年的比值計算,日本侵略者給中國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000億美元,間接經濟損失5000億美元。其中,農村生產力遭受的破壞極其嚴重。1949年,全國牲畜比戰前減少了1br3,主要農具減少了30%。農村勞動力明顯減少,僅華北地區就比戰前減少了1br3。農田水利設施不僅年久失修,而且大量河堤被毀,加重了各種災害尤其是水災對農業造成的損失。1949年,全國被淹耕地達1.22億畝,災民4000萬人,減產糧食100億斤以上。

2.生產關係

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的20年時間中,中國仍然基本上是封建製的生產關係,存在著地主土地占有製、自耕農小土地占有製和封建國家土地占有製,其中,地主土地占全部耕地的80%以上。辛亥革命後,封建生產關係開始出現緩慢的變化,隨著皇室政治地位的變化,其舊有的皇莊土地占有關係和主佃關係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皇莊和旗地這種封建土地占有關係逐步走向崩潰。同時,各種各樣的公有土地不斷轉入私人手中。據1917年至1920年的統計,吉林、黑龍江兩省的官有土地由43%減為27.9%,私有土地則由50%增加到63.5%。宗法關係的束縛被打破,土地買賣變得更加自由。在租佃關係上,永佃製開始崩潰。但是,直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中國農業始終沒有擺脫封建的租佃關係。

近代中國生產力水平低下的特征在農業生產上得到了集中體現。據統計,1912年到1927年,曆年進口的農業機器價值僅700多萬海關兩,拖拉機的使用僅限於少數農墾公司,多數農民使用的生產工具仍然是數千年來未曾變更過的犁、鋤和耙等,不少農民甚至連牲畜和傳統生產工具都未能齊備。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農民經營1畝棉花,要用人工140小時,而美國農民生產1畝棉花僅用18小時,相差7.8倍。中國農民每小時生產的糧食為小麥1.6公斤、高粱1.6公斤、穀子2.2公斤或大豆1.3公斤;而美國農民每小時生產的糧食分別為小麥39.4公斤、高粱28.6公斤、穀子18.7公斤或大豆8.2公斤,分別為中國的24.6倍、17.9倍、8.5倍和6.3倍。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夕,農業基本上仍是以手工個體勞動為主的傳統農業。拖拉機總數僅300—400台,勞動生產率極其低下。全國平均畝產量,糧食為127斤,棉花為22斤;人均占有糧食418斤,棉花1.6斤,油料8.6斤,生豬0.11頭,水產品1.7斤。全國80%以上的人口從事農業生產,每年卻需要進口大量糧食和棉花。

戰爭對近代中國的生產力造成的極大破壞,是影響近代中國生產力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其中,1931年至1945年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的侵華戰爭對中國經濟的摧殘尤為慘烈。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死傷人數3500萬。按1937年的比值計算,日本侵略者給中國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000億美元,間接經濟損失5000億美元。其中,農村生產力遭受的破壞極其嚴重。1949年,全國牲畜比戰前減少了1br3,主要農具減少了30%。農村勞動力明顯減少,僅華北地區就比戰前減少了1br3。農田水利設施不僅年久失修,而且大量河堤被毀,加重了各種災害尤其是水災對農業造成的損失。1949年,全國被淹耕地達1.22億畝,災民4000萬人,減產糧食100億斤以上。

2.生產關係

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的20年時間中,中國仍然基本上是封建製的生產關係,存在著地主土地占有製、自耕農小土地占有製和封建國家土地占有製,其中,地主土地占全部耕地的80%以上。辛亥革命後,封建生產關係開始出現緩慢的變化,隨著皇室政治地位的變化,其舊有的皇莊土地占有關係和主佃關係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皇莊和旗地這種封建土地占有關係逐步走向崩潰。同時,各種各樣的公有土地不斷轉入私人手中。據1917年至1920年的統計,吉林、黑龍江兩省的官有土地由43%減為27.9%,私有土地則由50%增加到63.5%。宗法關係的束縛被打破,土地買賣變得更加自由。在租佃關係上,永佃製開始崩潰。但是,直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中國農業始終沒有擺脫封建的租佃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