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產關係
中國共產黨依靠新民主主義的國家政權,對社會經濟關係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1)土地改革:農村土地所有製關係根本改變
實行土地製度改革,廢除封建土地所有製,使無地或少地的廣大農民獲得土地,從根本上挖掉封建製度的基礎,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曆史任務。在抗日戰爭勝利後不久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製度改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尚未在全國範圍完成。新中國建立時,新解放區有3.1億農業人口尚未進行土地改革,這個數字占全國總人口的2br3。1949年9月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提出了“有步驟地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製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製”的目標。1950年6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製,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製。到1952年底,全國除西藏、新疆(新疆的土改是從1952年秋開始的,到1953年底結束)等少數民族地區和台灣外,土地改革的任務基本完成,全國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分得7.4億畝土地和大量生產資料及其他財產,免除了過去每年向地主交納的約350億公斤糧食的地租。
新中國成立後的土地改革運動,是中國曆史上規模最大的土地改革運動。農村土地製度由此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在中國延續了幾千年的封建製度的基礎——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製被徹底消滅,農民土地所有製取代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製。這時農村土地製度的特點是: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地統一於個體農民,農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土地的自由經營者;土地產權可以自由流動,允許買賣、出租、典當、贈送等;政府則通過土地登記、發證、征收契稅等對土地進行管理。這個偉大的曆史性變革,使農民在經濟上對地主的依附關係被廢除,不僅對20世紀50年代前期的中國產生了直接的積極的影響,而且對其後生產關係的社會主義改造和現代化建設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農村生產關係的深刻變革大大促進了生產力的解放,農業生產有了快速增長。以糧食為例,每公頃產量由1949年的1035公斤提高到1955年的1425公斤,提高37.7%,年均遞增5.5%,這是在技術進步緩慢的條件下取得的,與技術進步較快的1978—1998年的年遞增2.7%相比,尚高出1倍。農產品總量獲得快速增長。1950—1955年,糧食總產年均增長6.8%,棉花總產年均增長17%,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9.8%。
(2)沒收官僚資本,使之成為國營經濟的主要構成
官僚資本,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由私人資本憑借地主買辦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政權力量發展起來的壟斷資本。據估算,1946年,官僚資本主義工業資本約占全國工業資本(包括東北地區和台灣省)的80%以上。又據計算,1947年,官僚資本主義工業企業提供的工業產品占國民黨統治區全部工業產品的比重,電為78%,煤為80%,石油和有色金屬為100%,鋼鐵為98%,機械為72%,水泥為67%,燒堿為65%,硫酸為80%,鹽酸為45%,化學肥料為67%,紡錠為60%,機製紙為50%,機製糖為90%,漂白粉為41%,出口植物油為70%。以蔣、宋、孔、陳四大家族為代表的官僚資本是蔣介石政權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毛澤東說過:“蔣宋孔陳四大家族,在他們當權的二十年中,已經集中了價值達一百萬萬至二百萬萬美元的巨大財產,壟斷了全國的經濟命脈。這個壟斷資本,和國家政權結合在一起,成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這個壟斷資本主義,同外國帝國主義、本國地主階級和舊式富農密切地結合著,成為買辦的封建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
2.生產關係
中國共產黨依靠新民主主義的國家政權,對社會經濟關係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1)土地改革:農村土地所有製關係根本改變
實行土地製度改革,廢除封建土地所有製,使無地或少地的廣大農民獲得土地,從根本上挖掉封建製度的基礎,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曆史任務。在抗日戰爭勝利後不久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製度改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尚未在全國範圍完成。新中國建立時,新解放區有3.1億農業人口尚未進行土地改革,這個數字占全國總人口的2br3。1949年9月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提出了“有步驟地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製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製”的目標。1950年6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製,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製。到1952年底,全國除西藏、新疆(新疆的土改是從1952年秋開始的,到1953年底結束)等少數民族地區和台灣外,土地改革的任務基本完成,全國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分得7.4億畝土地和大量生產資料及其他財產,免除了過去每年向地主交納的約350億公斤糧食的地租。
新中國成立後的土地改革運動,是中國曆史上規模最大的土地改革運動。農村土地製度由此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在中國延續了幾千年的封建製度的基礎——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製被徹底消滅,農民土地所有製取代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製。這時農村土地製度的特點是: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地統一於個體農民,農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土地的自由經營者;土地產權可以自由流動,允許買賣、出租、典當、贈送等;政府則通過土地登記、發證、征收契稅等對土地進行管理。這個偉大的曆史性變革,使農民在經濟上對地主的依附關係被廢除,不僅對20世紀50年代前期的中國產生了直接的積極的影響,而且對其後生產關係的社會主義改造和現代化建設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農村生產關係的深刻變革大大促進了生產力的解放,農業生產有了快速增長。以糧食為例,每公頃產量由1949年的1035公斤提高到1955年的1425公斤,提高37.7%,年均遞增5.5%,這是在技術進步緩慢的條件下取得的,與技術進步較快的1978—1998年的年遞增2.7%相比,尚高出1倍。農產品總量獲得快速增長。1950—1955年,糧食總產年均增長6.8%,棉花總產年均增長17%,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9.8%。
(2)沒收官僚資本,使之成為國營經濟的主要構成
官僚資本,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由私人資本憑借地主買辦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政權力量發展起來的壟斷資本。據估算,1946年,官僚資本主義工業資本約占全國工業資本(包括東北地區和台灣省)的80%以上。又據計算,1947年,官僚資本主義工業企業提供的工業產品占國民黨統治區全部工業產品的比重,電為78%,煤為80%,石油和有色金屬為100%,鋼鐵為98%,機械為72%,水泥為67%,燒堿為65%,硫酸為80%,鹽酸為45%,化學肥料為67%,紡錠為60%,機製紙為50%,機製糖為90%,漂白粉為41%,出口植物油為70%。以蔣、宋、孔、陳四大家族為代表的官僚資本是蔣介石政權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毛澤東說過:“蔣宋孔陳四大家族,在他們當權的二十年中,已經集中了價值達一百萬萬至二百萬萬美元的巨大財產,壟斷了全國的經濟命脈。這個壟斷資本,和國家政權結合在一起,成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這個壟斷資本主義,同外國帝國主義、本國地主階級和舊式富農密切地結合著,成為買辦的封建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