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得勝躺在床上,手托著自己那個木瓜,怎麼也琢磨不透“國藩”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心裏本不想琢磨這個。孫占元就著煤油燈念《大八義》,遇上有女字旁的字,眼前就來了一頂紅轎子,轎子過去了,他也忘了念到哪一行。賭氣著不念了,把背後貼著金玉蘭相片的小圓鏡拿起來,細看自己的牙。牙很齊,很白,很沒勁,翻過來看金玉蘭,也沒勁,胖娘兒們一個。不知怎麼想起來:“大哥,小洋鳳的《玉堂春》媽的才沒勁!”
“野娘兒們都媽的沒勁!”大哥的眉毛立起來,表示同情於盟弟。
盟弟又翻過鏡子看牙,這回是專看兩個上門牙,大而白亮亮的不順眼。
倆人全不再言語,全想著野娘兒們沒勁,全想起和野娘兒們完全不同的一種女的——沏茶灌水的,洗衣裳作飯,老跟著自己,生兒養女,死了埋在一塊。由這個又想到不好意思想的事,野娘兒們沒勁,還是有個正經的老婆。馬大哥的木瓜有點發癢,孫老弟有點要坐不住。更進一步的想到,哪怕是合夥娶一個呢。不行,不能這麼想。可是全都這麼想了,而且想到一些更不好意思想的光景。雖然不好意思,但也有趣。雖然有趣,究竟是不好意思。馬大哥打了個很勉強的哈欠,孫老弟陪了一個更勉強的。關帝廟裏住的賣豬頭肉的回來了。孫占元出去買了個壓筐的豬舌頭。兩個弟兄,一人點心了一半豬舌頭,一飯碗開水,還是沒勁。
他們二位是廟裏的財主。這倒不是說廟裏都是窮人。以豬頭肉作坊的老板說,炕裏頭就埋著七八百油膩很厚的洋錢。可是老板的錢老在炕裏埋著。以後殿的張先生說,人家曾作過縣知事,手裏有過十來萬。可是知事全把錢抽了煙,姨太太也跟人跑了。誰也比不上這兄弟倆,有錢肯花,而且不抽大煙。豬頭肉作坊賣得著他們的錢,而且永遠不駁價兒,該多少給多少,並不因為同住在關老爺麵前而想打點折扣。廟裏的人沒有不愛他們的。
最愛他們哥兒倆的是李永和先生。李先生大概自幼就長得像漢奸,要不怎麼,誰一看見他就馬上想起“漢奸”這兩個字來呢。細高身量,尖腦袋,脖子像棵蔥,老穿著通天扯地的瘦長大衫。腳上穿著緞子鞋,走道兒沒一點響聲。他老穿著長衣服,而且是瘦長。據說,他也有時候手裏很緊,正像廟裏的別人一樣。可是不論怎麼困難,他老穿著長衣服;沒有法子的時候,他能把貼身的衣襖當了或是賣了,但是總保存著外邊的那件。所以他的長衣服很瘦,大概是為穿空心大襖的時候。好不太顯著裏邊空空如也,而且實際上也可以保存些暖氣。這種辦法與他的職業大有關係。他必須穿長袍和緞子鞋。說媒拉纖,介紹典房賣地倒鋪底,他要不穿長袍便沒法博得人家信仰。他的自己的信仰是成三破四的“傭錢”,長袍是他的招牌與水印。
馬得勝躺在床上,手托著自己那個木瓜,怎麼也琢磨不透“國藩”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心裏本不想琢磨這個。孫占元就著煤油燈念《大八義》,遇上有女字旁的字,眼前就來了一頂紅轎子,轎子過去了,他也忘了念到哪一行。賭氣著不念了,把背後貼著金玉蘭相片的小圓鏡拿起來,細看自己的牙。牙很齊,很白,很沒勁,翻過來看金玉蘭,也沒勁,胖娘兒們一個。不知怎麼想起來:“大哥,小洋鳳的《玉堂春》媽的才沒勁!”
“野娘兒們都媽的沒勁!”大哥的眉毛立起來,表示同情於盟弟。
盟弟又翻過鏡子看牙,這回是專看兩個上門牙,大而白亮亮的不順眼。
倆人全不再言語,全想著野娘兒們沒勁,全想起和野娘兒們完全不同的一種女的——沏茶灌水的,洗衣裳作飯,老跟著自己,生兒養女,死了埋在一塊。由這個又想到不好意思想的事,野娘兒們沒勁,還是有個正經的老婆。馬大哥的木瓜有點發癢,孫老弟有點要坐不住。更進一步的想到,哪怕是合夥娶一個呢。不行,不能這麼想。可是全都這麼想了,而且想到一些更不好意思想的光景。雖然不好意思,但也有趣。雖然有趣,究竟是不好意思。馬大哥打了個很勉強的哈欠,孫老弟陪了一個更勉強的。關帝廟裏住的賣豬頭肉的回來了。孫占元出去買了個壓筐的豬舌頭。兩個弟兄,一人點心了一半豬舌頭,一飯碗開水,還是沒勁。
他們二位是廟裏的財主。這倒不是說廟裏都是窮人。以豬頭肉作坊的老板說,炕裏頭就埋著七八百油膩很厚的洋錢。可是老板的錢老在炕裏埋著。以後殿的張先生說,人家曾作過縣知事,手裏有過十來萬。可是知事全把錢抽了煙,姨太太也跟人跑了。誰也比不上這兄弟倆,有錢肯花,而且不抽大煙。豬頭肉作坊賣得著他們的錢,而且永遠不駁價兒,該多少給多少,並不因為同住在關老爺麵前而想打點折扣。廟裏的人沒有不愛他們的。
最愛他們哥兒倆的是李永和先生。李先生大概自幼就長得像漢奸,要不怎麼,誰一看見他就馬上想起“漢奸”這兩個字來呢。細高身量,尖腦袋,脖子像棵蔥,老穿著通天扯地的瘦長大衫。腳上穿著緞子鞋,走道兒沒一點響聲。他老穿著長衣服,而且是瘦長。據說,他也有時候手裏很緊,正像廟裏的別人一樣。可是不論怎麼困難,他老穿著長衣服;沒有法子的時候,他能把貼身的衣襖當了或是賣了,但是總保存著外邊的那件。所以他的長衣服很瘦,大概是為穿空心大襖的時候。好不太顯著裏邊空空如也,而且實際上也可以保存些暖氣。這種辦法與他的職業大有關係。他必須穿長袍和緞子鞋。說媒拉纖,介紹典房賣地倒鋪底,他要不穿長袍便沒法博得人家信仰。他的自己的信仰是成三破四的“傭錢”,長袍是他的招牌與水印。
自從二位財主一搬進廟來,李永和把他們看透了。他的眼看人看房看地看貨全沒多少分別,不管人的鼻子有無,他看你值多少錢,然後算計好“傭錢”的比例數。他與人們的交情止於傭錢到手那一天——他準知道人們不再用他。他不大答理廟裏的住戶們,因為他們差不多都曾用過他,而不敢再領教。就是張知事照顧他的次數多些,抽煙的人是愣吃虧也不願起來的。可是近來連張知事都不大招呼他了,因為他太不客氣。有一次他把張知事的紫羔皮袍拿出去,而隻帶回幾粒戒煙丸來。“頂好是把煙斷了,”他教訓張知事,“省得叫我拿羊皮皮襖滿街去丟人;現在沒人穿羊皮,連狐腿都沒人屑於穿!”張知事自然不會一賭氣子上街去看看,於是躺在床上差點沒癮死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