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想過要回家嗎?”我問出了所有漂泊在外的人都會被問到的問題。
“想過啊,但是我不想這麼回去。回去之後,確實有熱飯吃,有暖被蓋,但是命運仿佛也交到了別人的手裏,像被定格了一樣,結婚生子,沒意思。我現在在外麵,雖然很苦,雖然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承擔,但是我願意,因為決定是我做的,我就要對自己負責。”
她看起來漫不經心,卻擲地有聲,但她隨即又陷入了沉默,似乎在回憶什麼。空氣一下子被凍結了,我在等待她開口。一分鍾後,她又開口了。“你知道嗎?我在最苦的時候,沒衣服穿,天天吃鹹菜,真的一點兒也不誇張。那時候我媽打電話問我缺不缺錢,我還死鴨子嘴硬說一點也不缺。到了最後啊,都是一些客戶阿姨,看我可憐,經常跑到我們公司去給我送一些她們女兒的剩衣服。喏這件就是。”她指了指身上穿的運動衣,仿佛在炫耀一件戰利品。
“有時家裏做了好吃的,那些阿姨也會給我送來。看我病了,還會從家裏拿些藥過來,真的把我當自家閨女一樣對待。我上周去看的王阿姨,就曾經給我拿了一大堆感冒藥。”她說的王阿姨在上周爬山時,把腳給崴了,蘇穎一聽到消息就跑出去看她了,當時我還以為是她哪位在北京的親阿姨受了傷,沒想到竟是客戶。
“要不是這些阿姨們的鼓勵,我可能已經放棄了吧!”
“你現在不是挺好的嗎?”或許話題太沉重了,我想轉移話題。
“對,現在我的客戶基本穩定了,一些老客戶經常會介紹一些新客戶過來,還不錯。另外,我還利用空閑時間,做了份兼職,就是搞旅遊。沒事我就發發傳單什麼的,吸引點客戶去旅遊,自己從中撈點提成。每月掙個萬八千的,比那些拿死工資的人掙得多多了。”
說到發傳單,我才想起,四個月前在路上和城管爭吵的那個女孩,便隨口問了一句。沒想到,還真的是她。她說那天她在大街上發傳單,城管把她單子給沒收了。因為氣不過,便開始跟城管討要。
“你就不怕城管嗎?”我問。
她看了看我,說:“怕,但是那些單子都是我自己花錢印的,多不容易啊。”
“那你最後拿回來了嗎?”
“沒有。”
“那你為什麼還去吵,城管沒收的東西應該不能再拿回來了吧,不然人家怎麼執法啊?”
“這個我知道,但是不去爭取一下,誰又知道呢?”
我給她點了個讚。沒想到,她竟害羞起來,小心翼翼地問我:“你想知道後來的事嗎?”
“後來,什麼事?”我有些疑惑。
“就是那個城管的事。”她說。
“聽啊,到底什麼事?”
“後來啊,那個城管第二天,跑到我們公司去了。”
“去幹嘛?還傳單嗎?”
“不是,沒收的東西是要不回來的,更何況,也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
“那是什麼?”
“他說,他從來沒見過我這樣的女孩,太倔了,想要和我交往。”
“他是怎麼知道你地址的?”
“你傻啊,宣傳單上麵寫著呢!”
聽到這裏,我已經笑得停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