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賽跑,遊泳,賽車,飛行等等的選手,都稱得上是英雄。他們的自由和光榮是從神手裏,不是從別人的手裏,奪過來的。他們所以成為英雄,不是因為犧牲了別人,而是因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們自己。

若論緊張刺激的動感,高速運動似乎有這麼一個原則,就是:憑借的機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觸就愈少,動感也就減小。賽跑,該是最直接的運動。賽馬,就間接些,但憑借的不是機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奮鬣揚蹄的神駒。最間接的,該是賽車了,人和自然之間,隔了一隻鐵盒,四隻輪胎。不過,愈是間接的運動,就愈高速。這對於生就低速之軀的人類說來,實在是一件難以兩全的事情。其他動物麵對自己天生的體速,該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隻時速零點零三英裏的蝸牛,放在跑車的擋風玻璃裏去看劇動的世界,會有怎樣的感受?

許多人愛駕敞篷的跑車,就是想在高速之中,承受、享受更多的自然:時速超過七十五英裏,八十英裏,九十英裏,全世界轟然向你撲來,發交給風,肺交給激湍洪波的氣流,這時,該有點飛的感覺了吧。阿拉伯的勞倫斯有耐性騎駱駝,卻不耐煩駕駛汽車:他認為汽車是沒有靈性的東西,隻合在風雨中乘坐。從沙漠回到文明,才下了駱駝背,他便跨上電單車,去拜訪哈代和蕭伯納。他在電單車上,每月至少馳騁兩千四百英裏,快的時候,時速高達一百英裏,終因車禍喪生。

我騎過五年單車,也駕過四年汽車,卻從未駕過電單車,但勞倫斯馳驟生風的豪情,我可以仿佛想象。電單車的驍騰慓悍,遠在單車之上,而衝風搶路身隨車轉的那種投入感,更遠勝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盤舵手。電影《逍遙遊》(Easy Rider)裏,三騎士在美國西南部的沙漠裏直線疾馳的那一景,在搖滾樂亢奮的節奏下,是現代電影的一大高潮。我想,在潛意識裏,現代少年是把桀驁難馴的電單車當馬騎的:現代騎士仍然是戴盔著靴,而兩腳踏鐙雙肘向外分掌龍頭兩角的騎姿,卻富於浪漫的誇張,隻有馬達的厲嘯逆人神經而過,比不上古典的馬嘶。現代車輛的引擎,用馬力來標示電力,依稀有懷古之風。準此,則敞篷車可以比擬遠古的戰車,而四門的“轎車”(dan)更是複古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中期,福特車廠驅出的“野馬”(Mustang)號擬跑車,頸長尾短,慓悍異常,一時縱橫於超級公路,逼得克萊斯勒車廠隻好放出一群修矯靈猛的“戰馬”(Charger)來競逐。

我學開車,是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當時我從皮奧瑞亞去愛荷華訪葉珊與黃用,一路上,火車誤點,灰狗的長途車轉車費時,這才省悟,要過州曆郡親身去縱覽惠特曼和桑德堡詩中體魄雄偉的美國,手裏必須有一個方向盤。父親在國內聞言大驚,一封航空信從鬆山飛來,力阻我學駕車。但無窮無盡更無紅燈的高速公路在敻闊自由的原野上張臂迎我,我的邏輯是:與其把生命交托給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裏。學了七小時後,考到了駕駛執照。發那張硬卡給我的美國警察說:“公路是你的了,別忘了,命也是你的。”

滑雪,賽跑,遊泳,賽車,飛行等等的選手,都稱得上是英雄。他們的自由和光榮是從神手裏,不是從別人的手裏,奪過來的。他們所以成為英雄,不是因為犧牲了別人,而是因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們自己。

若論緊張刺激的動感,高速運動似乎有這麼一個原則,就是:憑借的機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觸就愈少,動感也就減小。賽跑,該是最直接的運動。賽馬,就間接些,但憑借的不是機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奮鬣揚蹄的神駒。最間接的,該是賽車了,人和自然之間,隔了一隻鐵盒,四隻輪胎。不過,愈是間接的運動,就愈高速。這對於生就低速之軀的人類說來,實在是一件難以兩全的事情。其他動物麵對自己天生的體速,該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隻時速零點零三英裏的蝸牛,放在跑車的擋風玻璃裏去看劇動的世界,會有怎樣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