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恥辱之人(1 / 3)

部落遷徙對這個世界的居民來說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他們已經完全適應了這種生活,成為了遊牧民。由於中小型部落養殖物隻有雞,所以他們姑且隻能算是遊民,五百人以上的大型部落才有資格和能力飼養牛羊,成為牧人。

李本和周浩渺按照契約的規定,要為部落服務至少半年。這一次的部落遷移,他們兩個便成為了開路先鋒。

“真正使喚起來可是毫不客氣哦,一上來就給最危險的工作,莫不是要把這一年的成本在半年內都收回去?”

李本沒理會周浩渺的廢話,仔細觀察著周圍,新鮮事物總能讓他全神貫注。

這是一片曆經千年的遺跡,是大破滅之後的人們試圖重新建立秩序的妥協性產物——湮滅之城。

為什麼說是妥協性產物?

這一點從其與之前見過的宏偉高科技城市遺跡的兩種截然不同的風貌上可見一斑。

這個地方充斥的不是各種金屬複合材料,而是巨人般的蒼白骸骨和早已幹涸枯敗的黑色血肉、皮膚脂肪。

城市以血與骨交織建立。

他們從過去的曆史記載中得知,曾今數百億的人口銳減至不足五十億後,大多數人類意識到,過去的科技再也無法拯救自己,於是在向混沌尋求幫助的過程中,發展出許多不同的分支。

共生者就是其中之一。與現在的混沌獵人需要各種選拔、訓練、祭祀、儀式等繁複苛刻的培養過程不同,所謂共生者,是任何人都能獲得混沌力量的存在。

人們找到了一種受混沌力量影響而產生的寄生生命體——恥辱蟲,培養這種生命體,讓其寄宿在自己身上,這就是唯一的條件。

而代價就是——放棄為人。

受到寄生的人類在外觀上將會變得無比奇特,甚至說是恐怖。

其特點一是失去皮膚和毛發,將自身的脂肪和肌肉纖維暴露在外。

二是口鼻眼耳異化,整個麵部被一層透明而堅韌的粘膜包覆,裏麵會充滿一種類似羊水的無色液體,再也不需要呼吸,眼球失去瞳孔,完全變白,但似乎還有視力。

三是外骨骼生長,身體內的部分骨骼長出體外,成為盔甲或刀刃。

四是失去性別。

完成這些異變之後,很難再說這種生物是人類了。

唯一相同的地方是靈魂,作為人的意識和意誌都會得到保留,這點與現在的混沌獵人一般無二。

付出代價的共生者們得到的力量非常強大,在個體智慧上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這樣的存在完全有能力在混沌生物橫行的世界中存活下去,於是越來越多不甘死亡的人成為了共生者,他們聚集在一起,走上一條完全不同的發展道路,建立了一個個城市,這些城市被稱為湮滅之城。

一開始,湮滅之城歡迎正常人類的到來,會為他們提供庇護,因為不少共生者是為了保護家人才放棄了人類的身體。那段時間,共生者們受到人類的愛戴和尊敬,成為共生者,被視為榮耀。

然而好景不長,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怪物一樣的共生者,也不是所有帶著人類意識的共生者都有足夠堅韌的心靈去每日麵對自己的醜陋與恐怖。寄生生命體的“恥辱蟲”之名也是自那時某些人的言語蔑稱中而來。

災禍開始於一個決定——共生克隆人的使用。

利用克隆手段,使克隆人嬰兒一開始就被寄生,作為被奴役的工具而成長、使用。製作“基因崩解藥劑”,埋入克隆體的頸部脊髓,出現反抗等異常情況就會立刻引爆,使其在藥劑作用下分解為各類構成生命的基礎有機物。

於是共生者的地位直線下降,成為人人唾棄的存在,他們再也不被看作人,而他們也從沒認為自己是人。

傲慢成了人類毀滅的根源。

共生者比人類強大、比人類聰明,人類依靠共生者的庇護才能存活,可卻奴役著共生者。

這是不符合秩序規則的混沌現象。

第一個反抗的共生者很快出現,人們炸碎了他的脊柱,藥劑滲透了他每個細胞內的基因。初時,正如人們所預想的那樣,共生者的血肉開始像蠟燭一樣溶化,骨骼變得比幹燥的碎土還要脆弱,在痛苦、憤怒的嘶吼中,最終裂解為一灘令人作嘔的粘液。

人們唾棄他,往粘液上吐口水、撒尿,活像見了腐肉的蒼蠅,繞著無意識的戰士屍體得意洋洋地嗡嗡叫,自以為偉大。

令這些人沒想到的是,共生者強大的關鍵——恥辱蟲並沒有死去。在一群人驚愕、懷疑、慌亂的視線中,那灘粘液快速地重新聚攏,使共生者重生。

這一次,沒人能擋住他。

覺醒的共生者們,沒有殺光人類,而是將人類作為他們發展的墊腳石、實驗室的小白鼠,刻意圈養他們。有時為了娛樂,還會抽取一些人類為他們植入恥辱蟲,將他們投入競技場互相廝殺。這樣的人被稱為恥辱者,在完成取悅共生者的任務後,就被扔進高溫熔爐中燒死,由於強大的生命力,死前的慘叫也會成為共生者的另一道精神小菜。

自此,人類與共生者、與湮滅之城,徹底分道揚鑣,成為死敵。

當然,眼下共生者們已經毀滅了。毀滅的具體原因不清楚,根據一些人的調查,推測是某種實驗事故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