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是凶器。
在國內的環境中,刀具的收藏不可能大熱,尤其是一些精致的軍工匕首,很難弄到手,這些往往是收藏愛好者趨之若鶩的精品。
趙安的手指在刀刃上輕輕撫過,露出一條細細的痕跡,沒有出血。
看到趙安的這個動作,馬世龍有些驚訝,“很會玩的樣子啊。”
趙安把匕首收了起來,“怎麼樣,我給你的歌?”
馬世龍馬上興奮起來,“趙安,從來不知道你這麼厲害,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不如我們組建一個樂隊吧。”
在拜金主義還沒有深入到高中校園時,會唱歌會彈吉他的男孩子還是十分受歡迎的。更何況就算是在十多年後,一個會彈吉他的富二代當然也能收獲更多的讚美,一個會彈吉他的窮二代或者隻會得到一句“如果你家裏再有錢一點該多好啊!”
趙安最開始隻知道馬世龍爺爺是郡沙中學的校長,最近才知道馬世龍的父親擔任湘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
馬世龍雖然說不上人畜無害,但是他父親既然能夠坐上那個位置,自然意味著馬家在黑白兩道的人脈和勢力不少,馬世龍依然隻是局限於在學校裏打打鬧鬧,當然算得上是紈絝子弟的良民了。
這樣的紈絝子弟要真的去玩音樂,到也算給其他人讓出了一個政府公務員職位,減少了國內的就業壓力。
趙安有些戲謔地想著,至於和馬世龍組建樂隊,這種事情趙安真是沒有什麼興趣……不過,某個人現在是不是也已經開始往這條路上走了?
“組建樂隊就算了……這首歌,隻是給你拿去追女孩子的。”熱門的流行歌曲每年都會誕生許多,十多年時間,積累在趙安印象中有太多太多,趙安沒有想過要成為什麼流行歌曲天王,否則倒是大有可為。
重生者的優勢實在太大了,尤其是有備而來,趙安心中也有著許多計劃和雄心勃勃的藍圖,那些躍躍欲試的念頭也時不時地在心中跳動著,但是他按捺的住,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幹什麼……最重要的是,趙安依然保持著警惕,他在小心翼翼地觀察著,等待著某些東西對他人生的幹預。
“你覺得追李清歌怎麼樣?”馬世龍猶豫了一下問道。
“死心吧,李清歌對這種沒有興趣,在她眼裏,男人要麼腦袋要很厲害,智商要高。要麼就是身體要厲害,體育或者武術要是佼佼者,否則的話她是不會當回事的……什麼音樂藝術這些在她看來都是毫無意義的東西。”趙安頓了頓,笑道:“不過,如果你玩遊戲厲害的話,她也是願意和你做朋友的。”
“切,我就這麼一說。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更何況還是一朵玻璃渣做的花,紮手。”馬世龍看著手裏的歌,十分滿意,哼唱了起來:“我會變成童話裏,你愛的那個天使,張開雙手,變成翅膀守護你……嘿嘿,這樣的歌,我不敢說會有多流行,但是要追女孩子真的很有效,你想想,一個彈著吉他英俊帥氣的男孩子,對著女孩子唱這樣的歌,她能抵擋的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