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賊寇(1 / 3)

“今個醉仙樓事兒還真不少。”

珠玉嘟囔一句,板著個臉踏步而去。

阿難有些困,打了個哈欠,

“我得走了。”

“今天怎麼這麼早?”

十三吃著菜,

“這可不像你,往常你都要纏著我的。”

“那是沒樂子。”

“有樂子?”

十三一蹦三尺高,

“走!”

“走什麼走!”

阿難一敲他腦袋,

“睡覺就是最大的樂子!回去睡覺啦!走了!”

“哦。”

十三悶悶不樂,

“那我以後去哪裏找你?”

“城西茶樓。”

“茶樓,就是那個說書的老先生——不行!你得給我講個故事再走!”

“你——”

阿難哼哼兩聲,坐回椅子,講起來。

。。。。。。

他拉低烏蓑帽,抱緊手中劍。

他是一名劍客。

可這劍不是他的,從他顫抖的衣袖就可以看出來,整個人都處於一種驚弓之鳥的狀態。

那這劍是誰的?

他看起來是一名少年。

這少年不去聽那湖畔撫琴的女子唱歌,也不顧及那劍的主人,就擅自拿來用了。

因為他想要一把劍。

無論他能不能駕馭。

可這終究不是他的劍,但他喜歡。

喜歡這劍尾淺紅的穗,喜歡劍柄柔軟的繩,更喜歡上那劍身上的幾點傷痕。

這是一把有故事的劍,有故事的劍就有一個有故事的主人。

他知道主人是誰。

主人就住在湖那邊的寺廟裏,還請了位舉世著名的琴師。

可惜一個是瞎子,一個是啞巴。

他不想還。

他有很多想做的事。

比如,去那邊的軍營裏殺幾個人。

那些人的脖子很硬,用家裏的菜刀要割幾個來回,往往還沒割開,就咽氣了。

他不喜歡這樣,因為這樣無法保持死前的眼神,那種純純粹粹的恐懼,可不能被破壞。

結果到了最後,還得將那劍原原本本還回去,替那人做三件事。

哪三件事?

第一,殺一個人。

第二,救一個人。

第三,折磨一個人。

最後,今天之內。

至於這三個人是誰,卻讓他隨便去找,就是大街上挑幾個也無所謂。

少年浮躁,此時卻老成的很。

既然是那個人,一定有那個人的道理。

說不定是反話。

人,自然是殺不得的。也是救不得的,更不能折磨,會平添罪孽。

又或者是那個人想要一個人了,讓自己好好疼愛,將他,或者她,原原本本地送到這劍邊上來。

可又為什麼非要和這劍呆在一起?

難道說是他選的弟子?

又或者說是他打小就看上的女孩?

還是——

他想到一種絕無僅有的可能,這明明就不可能,卻偏偏稀裏糊塗在他腦海裏冒出來。

這老江湖們說,劍是有靈魂的,難不成是這劍指名道姓要一個人?

或者,要幾個人?

用血來祭劍,還是用人的魂魄?

少年心裏有些惶恐,看見自己的手顫抖不止,忙按住它。

“你個小畜生!爺爺我都沒有怕,你怕他做什麼!”

手不抖了,他的背抖起來。

那把劍,回想起來,殺人的時候,的確很令人愉悅,就像吃了什麼喜歡的東西,發出滿足而愉悅的呼喚。

這劍、莫非真的是一柄吃人的劍?

不可能!

少年拍了自己腦袋一下,什麼烏七八糟的想法,都給我滾出去!

他提起自己手裏的木劍,一劍劃破天空!

管他是誰!

我想怎樣就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