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漫天要價
“好東西就是要先用在自己身上體驗一把,不然你怎麼給顧客介紹,蠢。”
陶林撇撇嘴:不跟你計較,哼!
眨巴了一下嘴,閉眼享受了一下,“竹涼凍真的好香,竹子的清香,細糖甜而不膩,真的是香甜可口,這日子簡直不要太好,陸九,我們今天回去加把勁,爭取多做一點,明天估計就能夠賺多一倍。”
“你先回,我們還有事要做。”林萌的手帕還沒有交,如果剛剛不是在裏麵吃東西會引起顧客的不滿,她才不要出了鎮門才吃。
“有什麼事比賺錢還重要?”斜著眼睛看了陸九一眼,但是手卻沒停,一直往嘴裏扒拉著涼凍。
“他的手帕還沒交,有些東西要買。”魚粉得多買點,不然真的等到生意火爆,在去糧食店買魚粉,不僅會漲價,還會被人模仿。
“要買什麼東西?如果是買重的東西,我還可以用小破輪堆著。”以她昨天對陸九的了解,隻要上了街肯定是大堆大堆的買,沒有小破輪怎麼行,讓別人拉回去還要錢。
“可以。”她吃了幾口,就把東西堆給了林萌,拿出了一百文,“這是你今天的工錢,一百文,本來是想等回去再給你的,但是既然要一起進鎮,想必你也有一些東西要買,就提前給你。”
“這…這麼多?”陶林有點懵了,“不是說好一天二十文的嗎?怎麼一天變成了一百文?”不是她嫌錢多,而是她怕陸九反悔。
還有就是她這一天什麼也沒做,居然就給了一百文,絕對不會這麼簡單。
“如果你想要一天二十文的話,這裏一百文,夠你五天的工錢,自己省著點吧!”
聽到這話,陶林一把搶了過去,“別,你總得給我個理由啊!不然我這錢我拿著不安心。”
“今天第一次賺錢,我心情好,想給多少就給多少,可以嗎?”如果生意真的做下去了,以後隻多不少,這麼點就容易滿足,野心還是不夠大。
“行,行,行,你賺大錢了,你是老板,想給多少就給多少,但是,絕對不能低於二十文,不然,我就不給你幹。”陶林揚起了下巴,挑了一下眉。
“大把人搶著給我幹。”說完往鎮門走去,林萌快速的吃完,跟了上去,陶林也不慢,推著她的小破輪,追了上去,“等等我,陸九,做人不能不講義氣,你要是高升了就丟下我,別人怎麼看你。”
“我不在乎。”以前的名聲這麼爛,她都不在乎,現在有錢賺了,怎麼可能還會在乎別人怎麼看她。
錢,在這個時代才是王道,隻要你有了錢,你想幹什麼都行,沒錢的話,做錯了一件事,別人就會把你當過街老鼠。
有錢你做錯了事,別人也隻會懼怕你的權利,不敢說三道四,反而還會倒貼,卯足了勁的給你拍馬屁,這就是有錢和沒錢的區別。
“怎麼能不在乎呢?你要是有錢了,你就成陸老板了,作為一個老板,你不在乎別人對你的言論,會讓林氏沒麵子,而我這個給你推車的,也跟著你被人說三道四,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