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
餐桌之上,擺滿了厚厚的殘羹碟子。
在一番風卷殘雲般的進食之後,林森心滿意足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
“好飽啊。”
“林哥,吃好了嗎?”
“嗯,吃好了。”
聽到這句話,楊威憨憨一笑:
“嘿嘿,事不宜遲,那咱們就去攻克怪談吧。”
吃飽喝足,也是該幹正事了。
林森鬆了鬆自己的褲腰帶,便是站了起來。
一分鍾後,兩人一前一後走到了餐館門口。
“噠,噠,噠。”
這時,迎麵忽然走來了一個火熱辣妹。
她身材火爆,身穿清涼的牛仔短褲,一條近乎於透明的薄款絲襪,根本遮掩不了玉腿的白皙筆直。
在烈焰紅唇之上,是一副大大的太陽眼鏡,以及一頭優美,而又不失氣質的波浪卷中長發。
一眼看去,絕對是一個大美女。
“嘖嘖,可惜了,這妞穿了個高跟鞋,太不搭了。”
聽到楊威這小聲的抱怨,林森連忙看向了女人的腳下。
果然跟楊威所說的一樣,女人的腳底下,踩了根約莫8cm的水晶高跟鞋。
就這一點,實在讓整體形象大打折扣。
“唉,這一個高跟鞋,實在是太煞風景了。”
林森興味索然,拍了拍楊威的肩膀:
“兄弟別看了,我們走吧。”
“嗡,嗡,嗡。”
跑車發動,不一會兒就沒了蹤影。
在徽州宴餐館內,辣妹白晶晶找了個小拐角就坐了下來。
“哎呦,這高跟鞋哪是人穿的啊!疼死老娘了!”
將高跟鞋一把脫下,白晶晶急忙按摩著自己的腳踝。
事實上,以她母胎單身二十多年的經曆來說,穿高跟鞋的天數,就僅僅兩天而已!
至於這原因,還要從她前晚的初始任務開始。
那個時候,她的初始任務是“賣高跟鞋的小女孩。”
按照她的性格,買火柴倒是可以,但是買高跟鞋,門都沒有!
就這樣,不買高跟鞋的她,被‘小女孩’威脅了:
“要是不買一雙高跟鞋,我就殺了你!”
這一句話徹底惹毛了白晶晶,想她從小到大,被誰威脅過?
這區區小不點鬼祟,竟敢說要弄死她!
白晶晶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於是,她抄起包包裏的防狼噴霧,就對著‘小女孩’一頓亂噴。
然後,趁著小女孩一個不注意。
她又掏出了包包裏的防狼電棍,一個不小心,活生生的把那個小女該鬼祟,給電死了!
再然後,她就莫名其妙的爆出個道具——華麗的水晶鞋,星級★。
最後,為了活下去,她“不甘”的穿上了高跟鞋。
還別說,雖然高跟鞋這玩意穿起來疼,但是這傷害還是極高的。
白晶晶憑借著它,等級蹭蹭蹭的往上漲。
“這位小姐您好,請問您需要點什麼。”
白晶晶停下了揉腳踝的動作,從牛仔褲口袋裏,也掏出了一張黑金銀行卡。
“喏,給你去刷,把你們這兒的招牌菜,通通給老娘上一遍!”
服務員愣住了:
“咋又是個黑金銀行卡,並且還是要點全部的招牌菜?”
由於素質的良好,服務員馬上恢複了正常:
“好的小姐,馬上就為您上菜。”
服務員走遠後,白晶晶又開始了揉腳踝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