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這個副堂主,我當了!(1 / 2)

誰見幽人獨來往,縹緲孤鴻影。

苟楠又回到了獨行獨坐,獨倡獨酬還獨臥的孤獨之中。

“佇立傷神,無奈輕寒著摸人!”

深夜的山神廟,苟楠躺在稻草堆中,清冷的月光透過屋頂的破洞映照在他的身上,苟楠淺吟低唱輾轉難眠。

自從上次郡主被他氣走後,唯恐郡主賊心不死,苟楠又堅持了半月不洗澡,弄得他必須時刻口含破瘴丹方能呼吸。

“哎!這都又過去半個多月了,丫頭應該徹底死心了吧?”苟楠歎息道,這段日子實在難熬,倒不是因為受不了自己的體味,而是因為,這半個多月的日子過得實在辛苦啊!

為什麼?開玩笑,你試試每大汗淋漓還一個月不洗澡看看?

到現在苟楠都能感覺到,隻要身體略微移動,身上都能有一塊塊幹巴巴的泥垢往下掉!頂著這樣的一層鎧甲整日活動,是個人都受不了啊!

況且苟楠已經大半個月沒有吃肉喝酒了,若不是他現在的修為高深,怕是早就成街頭餓殍了。

但不吃飯能忍,不喝酒難熬!苟楠現在才體會到,當初老頭子不喝酒就是要了他的卿卿性命,誠不欺我啊!

一想到喝酒,腹中的酒蟲頓時蠢蠢欲動,苟楠嘴角都流出了一絲晶瑩,忍不住大叫道:“受不了啦!丫頭,我認輸了!你來就來吧,爺死活也得去洗澡了!”

不洗不行啊!這半個多月,起初還隻是無人敢靠近苟楠五米之內,到後來範圍逐漸擴大到十米,再到後來那條街都成了禁區。

但凡苟楠在場,鎮民紛紛繞道而行。人都見不到一個還能討到錢?討不到錢自然也就無法買酒吃肉了!

一念及此,苟楠頓時一躍而起,口中狂呼:“爺明日定要喝酒吃肉!”

話音未落,苟楠便是狂奔而出,直奔半山深潭而去!

次日,洗幹淨滿身汙垢的苟楠頓覺神清氣爽,隻是人算不如算,苟楠千算萬算卻沒算到一點——街上沒人啊!!

哪怕苟楠此刻已經成了香餑餑,鎮民們這半個多月以來已經形成了常識,這條街惡臭連,能不來就不來!

所以苟楠今呆了大半,連幾個過路的路人都未曾見過。

“我怎麼就這麼命苦啊!丫頭,你可害死我了!”苟楠看著空蕩蕩的破碗喃喃自語,苦不堪言。

忽然,一個聲音在耳畔響起:“苟哥,有些日子不見了,最近還好吧?”

苟楠抬頭一看,卻是鄰近幾條街的年青乞丐賴正平,雖大家同為乞丐,苟楠卻與他鮮少來往,也不知今日這賴正平所來何事,難道是他那邊的街區不好混了,想到爺的地盤上搶食?

苟楠心下頓時一緊,隻是看看空蕩蕩的街道,頓時又唉聲歎氣,都這副光景了還有甚好擔心的,怕是不過一,這賴正平就得灰溜溜的餓著肚子離開。

正要好心開口提醒,賴正平卻湊到苟楠跟前,笑嘻嘻道:“苟哥,弟今日來您的寶地,是有一件大的好事要送給您!”

苟楠頓時心中一奇,暗道:“大的好事?都是街頭的乞丐,還能有什麼大的好事?”

看到苟楠的好奇心被成功勾起,賴正平接著道:“苟哥,您聽過丐幫嗎?”

丐幫,號稱下第一大幫會,幫眾無數,遍布整個洪荒世界。

隻因世道艱難,行乞者眾多,為在行乞中維持生計免受欺淩,便有許多乞丐拉幫結派抱成一團,並逐漸形成了龐大的規模,時至今日,幾乎在洪荒世界任何角落,都有著丐幫的身影。

但作為當今下第一大幫會,自然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在某地開設分堂,昌蘭鎮位於明心宗腳下,百姓生活安定,流離失所者鮮少,街上乞丐也就魚蝦兩三隻,丐幫自然也懶得在這裏開設分堂。

苟楠不禁疑惑道:“丐幫我倒是知道,可這丐幫和咱們也沒關係啊!”

賴正平擺出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清了清嗓子道:“以前是沒關係,但現在就有關係啦!”

“什麼關係?”

賴正平嘿嘿一笑,指著自己道:“弟無能,正是咱們昌蘭鎮的丐幫分堂堂主!”

“啥!你?還堂主?”苟楠頓時啞口無言,就賴正平這副尖嘴猴腮的模樣,怎麼看怎麼不像下第一大幫的分堂堂主啊!

賴正平頓時嘿嘿一笑,顯然很享受苟楠這種吃驚的模樣,隨即得意道:“嘿嘿,苟哥,不瞞您,前幾日我去靈虎城有幸遇見一名老乞丐,我與他一見投緣,他便收了我做弟子,沒成想他竟是靈虎城的丐幫堂主,這不!我師父就把這昌蘭鎮的地盤賞給了我,讓我來做昌蘭鎮的分堂堂主。”

“那你找我幹嘛!”苟楠淡淡道。

賴正平又挪了挪身子,湊到苟楠耳邊悄聲道:“我想請您做咱們昌蘭鎮的分堂副堂主!您是不是大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