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林美美帶著林翊去到就在店附近不到200米外的工作室,而且很是放心地把鑰匙交給了他,把林翊感動地淚流滿麵。之後林美美就又回到店裏工作,說是晚上再來。
林美美這工作室是公寓的一套單位,麵積雖不是很大但也不小,裏麵工具齊全,還擺放著幾書架的漫畫及相關書籍。
林翊本來連工作室的念頭也是一時大腦塞車想也沒想就問了出來,想不到不但有,而且還相當不錯。原本他還以為林美美隻是個普通的收銀員,但看這裏根本沒有住宿的痕跡就知道這裏隻是單純的工作室,林美美是一個土豪,不,白富美。
林翊看著眼前的兩張工作桌,回想了剛才和林美美的對話,感到有點好笑,開心的笑。
“你這兩張工作桌是已經為助手準備好了的?”
“哼,當然!”
隻有連載的漫畫才會請助手,不但是因為落魄的漫畫根本連自己都養不起,更不要說是助手,主要是沒有連載的漫畫家連助手的需要也沒啊。
林美美真是充滿自信,現在連成績都沒有就連助手的份都準備好了。想以前,即使是他,即使他對自己成為漫畫家下定決心,這種自信也根本沒有。
坐在工作位上,以前他的工作桌也是這麼大,即使他的宿舍隻有那麼一點兒地方,但他為了漫畫的質量毅然使用占據宿舍接近5份1的地方。
林翊有點感觸。
這麼突然之間來到了另一個世界,雖說在這個世界他能夠更好地達成他的夢想。但說實話,他的心還沒靜下來,摸著光滑的桌麵,想著把自己混亂的心平複下來,卻一時難以平複。
林翊左右看看,看到昨天買的原稿紙。
“畫漫畫吧!”
雖然他買的工具不全,但這個工作室卻是齊全。
握著G筆,摸著稿紙,林翊的心,隨著時間沉浸在漫畫當中。
專業漫畫家多是用G筆,因為能畫出粗細不一的線條,令畫麵更有氛圍。林翊雖然在漫畫沒有什麼拿得出的成績,但是其不斷自我鍛煉的畫技卻是令他自滿,掌握較高難度的G筆更不在話下。
林翊好像不知疲憊一樣,一張、一張地,就這麼維持了3個多小時。
下午4:34分,也就是林翊停下筆沒幾分鍾,林美美回來了。
“哦,下班啦!輕鬆呢,還5點不到!”
林美美看著林翊桌上的散亂稿紙和工具就知道林翊剛剛正在畫漫畫,想到他早上說的準備投稿的《龍珠》。
這個就是了吧!
“我爸回來了。”
林美美看著林翊不懂的樣子。
“我爸是文具店的老板!”
這下林翊恍然大悟,看了看工作室,點點頭。
“難怪!”
林美美可沒功夫和他扯談,她最關心的是現在桌上的畫稿。
“這些就是你一下午的傑作,是叫《龍珠》對吧!”
“是啊,可沒把我累死,就畫出那麼5張。”
5張?草稿?
林美美心想,一下午才5張草稿,這速度···還是她比較快。她抬頭挺胸驕傲地拿起桌上的畫稿,這下她驚呆了。
成稿!
林美美慌忙找出其餘幾張,一樣都是成稿,除了塗黑和有點細節東西以外,這已經是可以直接投稿的成品了。
這是人嗎?
這是林美美的第一個想法,雖然她自己是大學美術專業,而且專攻漫畫,在漫畫技術和速度上她自認不輸很多成名漫畫家了。按林翊畫了3個小時來計算,也就是說每張平均半個小時多一點;換了是她,3個小時在狀態好的時候恐怕也就2張。
再看看手上的一張成稿,似乎是漫畫封麵。畫風先不討論,這個畫工可以說是職業級,這是幾個小時內趕工的作品,這質量也高了點。
林翊看著林美美看怪物般看著自己後也是失聲笑了一下,他為平複混亂的心全身心投入畫稿。而且,他不用打草稿,雖然不知什麼緣故,但他對以前看過的所以漫畫能夠如同相片一樣浮現在腦海中。與其說他在畫漫畫,不如說是在臨摹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