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加入(1 / 2)

“真的嗎?我的畫真的有幫助嗎?”

林翊的話很大程度上打動了黃可可。黃可可自己也知道,搞笑漫畫實在不是自己的擅長,他能夠拿得出手的就隻有這經過數年不同鍛煉出來的畫工。

“沒錯!老實說,單純畫工而言,你比我厲害!如果是你的話,我就不用擔心漫畫了!”

林翊笑著回答道。

這時李麗說話了。

“那就是說,之前《輕音少女》的時候你是很擔心我會畫崩了?!”

“呃!”

“嗬嗬!”

所有人都笑了。

林翊看著黃可可。

“怎麼樣,要來嗎?”

黃可可深深看了眼林翊,然後走到林翊麵前,說:

“是,如果可以的話,請交給我吧!”

黃可可的言語認真,態度誠懇,看來是下定決心了。

“交給你可以,實際上現在就可以交給你。不過在那之前,我有一個前提,不如說是一個條件!”

林翊如此說道。

“條件?!”

黃可可是沒想到林翊會說條件,就連一旁的李麗和林美美也是驚訝。

“對,不要這麼緊張!如果你把漫畫畫出來之後,是要在《少年GO》投稿吧!”

“沒錯!”

“我的條件就是,不要在《少年GO》上投稿!”

不要在《少年GO》投稿?哪麼在哪裏投稿?為什麼林翊會提這麼一個條件?林翊自己不也就是《少年GO》上連載嗎?莫非是發生了什麼問題?

這些疑問出現在在場每一個人心裏。

“不要誤會,我和《少年GO》沒有任何問題!其實呢,就是想漫畫投在我的公司!”

“你的公司?!”

林美美看著林翊,她想不到林翊居然有這麼一個決定。

黃可可好奇了。

“什麼公司?”

“我的漫畫公司!”

原來,在林翊買下了星空遊戲公司之後,他又經過林美美爸爸的幫助,投資資金300萬又創建了一家漫畫公司。

雖然說是投資資金300萬,但其實也就隻能算是一家工作室,除去林翊和林美美以外現有員工隻有三人。

注資300萬是為了漫畫發行的問題。

在華夏,出版社是不能個人經營了,全都是國有企業。要想出版漫畫,就要找那些出版社合作。

林翊成立的是一家文化公司,投資300萬是為了更好地合作。

“什麼,林翊老師你已經有漫畫公司了?”

林翊的答案不但令黃可可吃驚,李麗也嚇了一跳。

“很小的公司而已!黃可可,投稿我的公司,不能像《少年GO》那樣出版全國,每一話也隻能在網上連載。隻有每一卷的單行本才會以實體書形式發售!”

沒錯,林翊要成立漫畫公司根本不可能像少英社那樣,沒有那個資本也沒有那個想法。林翊的意思是隻出版自己工作室人員的漫畫,所以的漫畫都冠以工作室的名字。

平時連載隻會在公司官網上連載,為此林翊還專門找人為公司建立了一個網站,還買了個好的服務器。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請你加入我公司!每個月工資7000,如果有漫畫出版的話,除了作者本人的名字以外必須冠以公司的名字,當然還有稿費,隻是相對於少英社少了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