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來,王誌明覺得自己有一些衝動了。
現在是一九九一年的四月,還沒有設置禁槍令,也就是說,這一些劫匪,可能身上帶著槍。
禁槍令是一九九六年才實行的,這個年歲,人們還是能夠在某些地方,購買到合法槍支的。
拿著錢,王誌明沒有被傳喚去錄口供,而是直接可以自由行動了。
“行啊,你小子。”
吳昊又是給了他一根煙,說道:“說實話,敢見義勇為的人少了,至少在這個縣城裏,我沒見到過幾個。”
“一時衝動,談不上見義勇為。”
王誌明實話實說,但是這樣讓吳昊更為欣賞他了。
他哈哈一笑,攬著王誌明的肩膀,朝著門外走去。
那樣子,簡直是比起和林老板、許老板還要親切一些。
走出餐廳,兩人便是看見躲藏在角落的張八戒和朱旋風。
吳昊瞬間就是氣不打一處來,他指著兩人,搖著頭,嫌惡地說道:“你說說你們,平時的時候,欺軟怕硬,現在遇到一個小小的搶劫的,你們卻是躲起來,不敢見義勇為。”
吳昊搖著頭,繼續數落二人:“真是不如誌明一人勇敢。”
兩個人臊紅了臉,說道:“這不是看他拿著刀嗎?”
“他拿刀,你們就不會掏刀?”
吳昊白他們一眼。
走一路,談了一路。
幾個人走進了一家娛樂室。
說是娛樂室,實際上這裏的娛樂設備,十分的單調。
隻有最為簡單的桌球,還有正在打牌的幾個小混混。
這一些小混混,是這一片地方上的學生。
他們不喜歡上課,就喜歡在街邊鬼混,也沒什麼去處,就來這裏打打台球,打打牌,吹吹氺。
偶爾他們也會上街去,和別人打架。
幾個老板走進來,這一群小混混也不給麵子。
這裏的規矩,小混混要是想揚名立萬,就去找一個老混混,把老混混打一頓,那麼這個小混混就成功揚名立萬了。
現在可是九一年,經曆過了嚴打,但還是亂。
磨了一下午,吳昊對於王誌明越來越喜歡,甚至是答應,他要是需要幫助,可以隨時開口,並且給了他一個號碼。
那是大哥大的號碼。
現在可沒有幾個人用得起大哥大。
先不說一部手機兩萬塊錢,話費更是恐怖的一分鍾一塊錢。
要知道,一個茶葉蛋也才兩毛錢。
收起了電話號碼的紙,王誌明從娛樂室離開。
路上的時候,他碰見了一夥小混混一直尾隨著他。
說實在,這種小混混,一般就是想訛錢。
並且訛詐的錢,一般不能給太多。
要是給太多了,他們會一而再再而三。
可是也不能不給。
前段時間不久,也就是89年左右,一夥小混混為了搶劫出租車司機,專門騙他們開車去荒郊野外。
人殺死,拋屍荒野,車丟了,搶個幾十塊。
王誌明知道,被尾隨了,不能跑,一旦是跑了,那就意味著別人知道自己怕了。
那樣的話,他們會衝上來,對自己抓著就打。
但是一直走下去也不是辦法,遲早會路過沒有人的地方。
到時候,自己說不準,也會挨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