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兩男生爭校花(1 / 2)

((吞字把我吞瘋了,我故意弄了點錯別字,有些地方比較隱晦,麻煩大家自行想象了。))

(學渣就是之前的謝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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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們東旗一中的貼罷中出現了一篇帖子。”

“帖子的名字是《兩男生爭校花,一男生......》,後麵的字我都羞於念出來。”

這時候,下方議論聲此起彼伏。

“校花是誰啊?”

“不知道啊,我們學校沒有評選過吧?”

“帖子到底說的什麼?”

“不知道是不是如帖子所說,我有點不敢說。”

“就說說嘛。”

“反正就......然後就......”

“啊,居然這麼曲折。”

“誰知道呢,無風不起浪。”

......

隻過了半分鍾,鞏書記拍著麥克風喊了一句,“好了,安靜!”

“帖子的內容,先不論真假。發帖的人一定是我們學校在場的某個人,絕大數可能是學生,當然也有一點可能是老師。”

“第一點,我要跟發帖的人說幾句話。你知不知道,搬弄是非是要背負法律罪名?你知不知道,那些莫須有的編排會影響三個同學的前程?”

“就算真的如你所寫,那會給無辜之人帶來多大的影響?你知道這件事情會引起而且已經引起多少關注?”

“帖子,我已經請相關人員刪除。事情的真假,開完會,我會請三位當事人和相關班級的班主任去我辦公室。”

“同時,我也希望寫帖子的當事人能站出來表態,希望你對三位同學道歉。學校隻會給你記過處理,不會通報批評。”

“第二點,中午緊急召開的班主任會議,我已經要各個班主任提交了自己班級可能早戀的學生名單。”

“這些名單我們不會公布出來,但是我希望你們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注意你們那些男女之間的非一般友誼!”

“今天是第一次警告,下次就是叫家長。再下次,請卷上你的鋪蓋回家去。不要覺得我隻是口頭上說,想嚐試的可以試試校紀校規!”

“第三點,也是今天最重要的一點。以後你們學生的手機不準帶進教學區。”

“住宿的同學,請把你們的手機放在宿舍。少部分住在校外的同學,請把手機留在你住的地方。以後凡是在教學區發現有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沒收。”

“當然,你可以叫家長來拿走沒收的手機。但是,事不過三。第三次被發現攜帶手機進入教學區,一律作退學處理。”

“我想說的就這三點,下麵請教導主任馮玉書補充。”

說完,下麵已經一片哀嚎。

此時,馮主任已經站到麥克風前麵。

“安靜安靜,鞏書記不想耽誤你們的學習時間,說的比較簡短。”

“但是,我還有話要跟你們說,學生早戀這件事情,我們一直就在監督。沒想到還有不少學生早戀,並有早戀的傾向。”

“至於不準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教學區,其他兄弟學校早就實行了這一政策。”

“現在有些同學上課玩手機,看,看視頻,學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就發一些莫名其妙的言論,你們這是在學校學習,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