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也有說,作為監護人,齊天很清楚洪興非同反響,之所以不讓他習武,不想他走上江湖,是不想他跟自己一樣背上太多的罪孽,不是他成為窮凶極惡之徒。“……我的孽債太多,所以我失去與妻子和親生女兒繼續當一家人的緣分。我的孽債太多,所以我得到了與你成為一家人的緣分。現在你長大了,可以選擇自己的道路,已經不再需要我這監護人……”從字裏行間,可以看出齊天自己很想成為跟交洪興給他撫養的那人一樣,而且他也很想洪興成為跟那樣的人。
“……他對我說過,你跟他有著很多很多的相似,如果你能步入征途,很大機會成為他那樣的人,甚至可能超越他。這是我一直希望的,我努力從小就把你往那個方向塑造,不過最終,路還是得由你自己來選擇的。無論你是怎麼選的,都祝一路走好。對了,如果哪天你遇到我的親生女兒,代我向她說一聲‘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有緣的話,我們還會再見的!”
養父就這麼走了,洪興知道他不會再回到這簡陋的小屋裏,這充滿了他十多年回憶的簡陋小屋。
爸爸就這麼走了,十多年前就走了,今天終於見到爸爸,不過隻是遠遠的一麵,然後,他又不知到哪兒去了,雅貞心裏也是百感交集。
從爸爸的信中看來,似乎洪興不是爸爸的親兒子。但也說不定,說不定心裏所說的“那個人”就是洪興的媽媽,吸引了爸爸拋棄我們母女拋棄一切的那婦人。爸爸信中“那個人”,似乎很神聖很高尚,明顯流露著他對那個人敬仰和崇拜,當然,如果他真是因為喜歡上某個女人而甘願拋棄一切的話,那麼那個女人在他的眼裏一定顯得很神聖很高尚。雅貞是這樣想的,目前單單憑信裏的文字還不能完全排除洪興是自己同父異母親弟弟的可能,信裏的“那個人”或許就是爸爸最愛的女子,在誕下洪興的時候因為難產而死的。
今晚的突然變故,使得原本情動有望突破親密關係的兩人,變得各含心事。雅貞不用洪興再送自己回酒店了,步出“惡人穀”之後,便向他告別:“明天見!”接著,她打了個“的士”揚長而去。
洪興步行回去取車,然後,駕駛奶油色“南迪”,去找馨怡。他不想回宿舍,上次去龍虎區的前一晚,洪興跟養父鬧翻,離家出走,去的就是馨怡家。而今,又是去龍虎區的前一晚,不過這次輪到養父離家出走了。
洪興離家出走時候的失落,就是在馨怡的家中馨怡的身子裏得到了宣泄。當時的洪興,也隻上過一個女人,如今的他,有了更多的女人,不過在父親離家出走這種難受的時刻,還是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馨怡,自己此生的第一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