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兩個像個旁觀者一樣看著事情的演變。

這個事情的原委和他們知曉的差不多,劉豔華作為四川鄉下一個土生土長的川妹子,剛成年就從大山裏來到了這個不夜城。

因為沒什麼文化所以隻能從餐館服務員開始做起,由於家裏貧窮。從小到大劉豔華過的就不是很好。所以就算一個月拿著兩三千的工資,但劉豔華也感覺很知足。

來到這裏的半年後劉豔華就和周國華認識了,周國華是旁邊一家公司的小職員,因為每次都到這個飯店吃飯,所以一來二去兩個人就好上了。

每次周國華下班之後都要到飯店裏等劉豔華下班,然後兩人一起壓馬路,一起吃夜宵。

不到三個月劉豔華就從員工宿舍搬了出來和周國華同居了起來。

在外人看來這兩人從來沒吵過架,一直以來都是一對恩愛的小夫妻。

可是就在同居不到一個月後,兩個人就分手了,周圍的人都搞不清楚他們為什麼分手。

但作為旁觀者的吳愁和端木顏確是知道的一清二楚,周國華有嚴重的暴力傾向,簡單來說就是家暴。

他們不隻一次的看見周國華打劉豔華,隻要她跟別的異性走的稍微近一點,聊聊天都會被周國華打。

有好幾次端木顏看到周國華家暴劉豔華的時候都想衝上去阻止。但是卻是徒然,因為在這幻境中,他們隻能充當一個看客。

不隻動手打,有的時候周國華還用語言來侮辱劉豔華,說她隻是一個農村來的野丫頭,如果不是自己要她,根本沒有一個人會喜歡她。

但事實是雖然劉豔華是從農村裏來的,不會打扮自己,但是人張的確實挺漂亮的。

要不然也不會在分手沒多長時間就有人追她了。

在分手後的兩個月之後,劉豔華就遇到了另一位追求者,是一個外賣小哥,叫張雷。

本來劉豔華怕再遇上一個周國華這樣的人,不打算再談,但架不住張雷的猛烈攻勢,最終,還是答應了張雷的追求。

張雷確實對劉豔華很好,不像周國華一樣的表麵一套,背地裏一套。

本來到了這裏如果事情就結束的話也算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但是周國華不知道從哪裏知道劉豔華有了新男朋友,他認為是因為這個男的劉豔華才和他分手的。

周國華原本就是個混混,後來是他老爸實在看不下去他這個兒子整天無所事事,才托關係給他找了一份體麵的工作。

所以在得知這件事之後三天兩頭就帶人到劉豔華工作的飯店找麻煩,有的時候白天不來,晚上到劉豔華的員工宿舍去鬧。

一次兩次還好,時間一長,飯店老板扛不住了,找劉豔華談話,跟她說自己就是小本生意,意思就是希望她辭職。

劉豔華也不願意給老板帶來麻煩,也就辭職了,從宿舍裏搬了出去。

剛開始還好,由於不知道劉豔華住在哪裏,她和張雷過了一段安穩的生活,可是周國華顯然不想就這麼放過她,不知道從哪裏打聽到了她的新住處,又開始騷擾起她們。

期間劉豔華也試圖報警,可是還沒等警察過來,周國華就走了,等警察一走,他又過來,導致後麵警察也不願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