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11、元宵節(1 / 2)

到了市內,在城中心最繁華的路上,已經是人山人海,現在還沒有看車子的地方,我們先去大姨家,把車子放那裏,隨後老爹抱著我,開始逛街。

每年正月十五,市內都會組織大型的公眾娛樂活動,道路兩旁的行道樹上,每一顆都掛著兩個各式各樣的燈籠,連著電源,天黑之後就會亮起,還會有各種節目,在市區幾條主幹道上巡回表演,從下午三四點,一直到六七點。

現在,我們就站在人民路邊,隨著人山人海,一起等著表演的到來。為了不讓我無聊,老媽還專門給我買了一根芝麻糖。嗬嗬

等了沒多久,隻聽見一陣陣鑼鼓齊鳴,有人說:“來了,來了”,隨著聲音越來越近,已經可以隱隱約約看到有一隊穿紅著綠的人,緩慢的前行。左右的人急切的張望著,還有一些小孩催促自家家長,往前麵湊一點,一遍可以早一點看到。終於,表演者蛇行到我們麵前,最前麵的是二十幾個敲鑼打鼓的,或手裏拿著鑼,或腰間綁著鼓,走一步,敲一下,喧聲震天;跟在鑼鼓隊後麵的是秧歌隊,一共十六個人,統一著裝,上身白褂子,下身綠褲子,綁著褲腳,腰間係著紅腰帶,腳穿縮口布鞋,有男有女,手拎著腰間的紅腰帶,隨著鑼鼓聲有節奏的甩著,走一步,扭一扭;緊接著的是踩高蹺的和劃旱船的,高蹺有半米多高,表演者才在上麵卻如履平地,劃旱船則是一個船型的花車,沒有底,“坐船”的人要靠兩隻腳自己走,他們做出種種劃船以及船在水上前行的動作,有趣的是有艘船還不是互相碰撞一下,隨後在如同醉酒般搖搖晃晃的前行,熱的圍觀者不是大笑兩聲;隨後是舞獅隊伍,四個明黃色的小獅子,或跑或滾,煞是可愛,兩頭大獅子,一頭黃色,一頭卻是五彩的,跟著手拿繡球的舞獅人,忽左忽右,時而奔跑,時而就地打滾,時而人立而起,妙的是不管在做何種動作,都不會露出真人的蹤跡,當真是惟妙惟肖;在後麵是舞龍隊,一條長龍,由二十幾個人組成,每人舉著一點,配合默契,上下有製。一下子做一個神龍擺尾,一下來一個盤龍入海,真看得人眼花繚亂,連我這個在後世看慣了眾多雜耍的人都看的津津有味,何況現在娛樂貧乏的人們呢?要不怎麼說,人人都喜歡過年呢!

表演的隊伍慢慢的從我們麵前走過,有很多人跟著隊伍也一點一點移動,人人臉上都是一副燦爛的笑容。看過了癮也玩夠了,是在不想再和人擠來擠去,我央求老爹老媽:“妮兒累了,咱回家吧。”老媽還想再逛一會兒,但聽到我累了,也就不再堅持,我們一家三口回到我大姨家,又與大姨家表哥聊了一會兒,就打道回府了。

回到家中,已經是六點多了,天已經快黑了,二哥已經做好了飯,三哥四哥還沒回來,估計玩瘋了,今天是不會回來了。平靜的吃過晚飯,準備睡覺,一夜無話。

第二天一早,學校開學,老爹老媽又開始了他們日複一日的忙碌,不過,我不再當他們的小尾巴了,打著要在家寫字的旗號,我一個人留在家裏。這也是因為過了一個年,我又長了一歲,已經三歲了,父母才能勉強放心我一個人在家,在農村,農忙的時候,都是根本顧不上家裏的小孩,任由小孩一個人玩,或者家裏有大一點的帶小的;我家因為哥哥們年齡太大,不是工作,就是上學,所以,平時我都是跟在老媽的屁股後麵。醒過來這半年,我真是無聊透了,感興趣的事一件也不能做,我又不可能真的像一個兩歲小孩一樣,看螞蟻上樹就可以樂半天,還要時時注意,不能有太超出年齡的表現,什麼也不能做,整天除了發呆就是發呆,難熬啊!現在好了,長大了一歲,農村算年齡都是算的虛歲,說起來,我也四歲了,老爹老媽不會再一定要把我帶在身邊,隻要我是在家,不到處亂跑,他們還是挺放心的。

老爹老媽在廚房忙碌,我趴在堂屋的桌子上,拿著字帖開始寫一些最簡單的筆畫,雖然上一世這些都會寫,不過,用我現在的小手,寫起來還是挺費力氣的,尤其是要照著字帖寫好,更有一點難度,但是,正因為有難度,才能提起我的興趣,不然,我還真沒心情寫著一二三寫一上午呢。

就這樣,我開始了我的練字生涯,開始時,老爹老媽在出去的時候,還會來叫我,要我一起去,過了一段時間,看我一個人在家也乖的很,也就任我想幹嘛就幹嘛了。老爹老媽也實現了答應我的承諾,找人給我做了一張小床,說是小床,也不小了,大概有一米二,隻是矮些,,方便我上下,隨著天氣不在那麼寒冷,我正式搬出了老媽的被窩,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