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滑雪場老總李蘭希死的第七天。

他家人按照習俗布置好一切,便都哭著各自回到房間休息。

書中暗表:

我神州風俗中,人死後的第七天稱之為“頭七”,又叫回魂夜。

傳說中,這天夜裏死者靈魂會回家看看。

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回避。

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

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

亦有認為死者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在這多說兩句,其實關於“頭七”,佛道兩家典籍中都有相似的解釋。

道家認為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

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

還有另外一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四十九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佛說:謂人生有六道輪回,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

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

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

《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記錄如下: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

“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所以我神州古代大戶人家,都會在族人去世的這七七四十九天中,逢七舉行超度、祭奠。

扯得遠了,各位讀者老爺咱們言歸正傳。

到了午夜十二點,李家別墅外麵果然陰風四起。

大門口掛的,代表重孝的白紙燈籠,被吹的呼呼作響。

陰風中,一個慘白色的人形若隱若現、忽明忽暗,胸口寫著一個大大的“冤”字。

這人形正是李蘭希的冤魂。

押解他回來的陰差知道李蘭希生前是個大善人,因此對他還算客氣。

“枉死之人回家看看吧。”

“吃了送行酒後,早點隨我兄弟返回陰司,不可耽誤時辰。”

“還有切記,萬萬不能意氣用事,衝撞生人!”

李蘭希顫顫巍巍,想要踏進家門卻又停住。

幾番猶豫後咬牙下定決心,撲通一聲跪在兩個陰差麵前。

“兩位大人,我冤啊!”

“小人自問一生行善,資助孤寡、修橋補路,可、可為何落得如此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