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我怎麼可能占你便宜?(第五更)(2 / 2)

尤其是孫紅壘、郭富成宣布加盟…

趙姍有點遺憾道:“他們可能不願意把主導權交給我們。”

沈長林歎了口氣:“正常,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買我們的賬嘛!”

“…不是,他們的意思是想請你擔任監製,而且也願意給我們20%的投資額!”

“你不是說不願意把主導權交給我們嗎?”

“對呀,但20%又不是主導權!”

沈長林有點沒鬧明白…

既然不願意他加盟,那就直說唄,為什麼還要他做監製?

“他們到底什麼態度?”

趙姍笑了笑:“就是想借我們的名頭,但又不願意多分我們賬!”

“想的真美!”

呃,業內流傳,沈長林監製等於3億票房,所以,他們很想拉沈長林上船,但是,票房如果大賣了,又不想多分帳…

所以,隻願意給出20個份額的投資額。

聽到這,沈長林已經準備放棄了,不過,他還是想聽聽趙姍的想法,所以,問道:“你有什麼意見?”

“我們如果介入,你出任監製的前提是至少50個點的投資額,我們必須是主控投資方…這是底線。”

趙姍回答的很堅定。

這個跟沈長林想法一致…

他的名字已經是招牌了,那就不能濫用。

不過,施施那邊怎麼辦?

接著問:“那施施如果想投資呢?”

“…應該允許投資吧,施施跟芒果係關係不差,最近金鷹女神投票,她是領先的…”

電廣傳媒其實就是芒果廣電…

沈長林大概明白,正準備掛電話,趙姍又道:“…長林,既然公司名義投資不行,我可不可以以經紀公司的名字投資?順便讓肉吧去試試女兒角色?”

“…啊?”

這這…會不會有點不要臉?

你看,你不讓施施出演,解釋了一堆,什麼年齡不合適…

然後,扭臉安排自己人去試鏡?

……

又是花開兩朵,各表一支。

阿謀這邊確實跟光線達成合作協議,不是直接加盟,而是跟長林影視差不多,優先投資權——獲得阿謀五部電影不低於20%的優先投資權和獨家發行權…

之所以答應加盟,除了1.2億的簽約金額,估計還有幫著搞定了超生事件。

怎麼搞定?

交錢唄,還能怎麼辦?

你超生了,就得交罰款!

為什麼吟詩小達人兩個兒子不用交罰款?

人家兒子是美利堅合眾國籍貫,你憑什麼罰款?

簽約儀式上,阿謀有點興奮:“與光線合作,標誌著我從此結束了過去長期無序和不規範的合作模式,開始了與專業團隊科學化規範化的合作。我希望這種新模式能帶給我更大的創作空間、更豐富的創作靈感和更強大的創作支持,讓我能夠排除不良幹擾,全力以赴地工作。”

記者問阿謀作品,阿謀回答:“那天跟沈導演聊了一下,然後去了他們公司,跟一幫編劇開了幾天的會,定下了兩個項目…都挺不錯的!”

“沈導演?沈長林?”

“對…我也是聽了他的建議,一個導演還是應該心無旁騖的創作,商業上的事情,不應該是導演考慮,應該有專業的人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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