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9章:海外置地(1 / 2)

作為王小一和幾位王公大臣來說,他們經常性會在海外買一些私人領地。這些海外的私人領地理論上是不屬於王小一王國的財產。

都是他們幾個人通過代理商的方麵在海外選購。作為自己在海外的私人領地使用。

最著名的就是在米國的長島。王小妮深諳熟悉米國的法律,在米國購置獨立地產。

不像是大陸那樣,房屋隻有70年的使用權。而且還不能擁有土地所有權。

所以王小一在購買房屋這件事上經常性會選擇海外領地。向大楊國英,吉利王國以及美利堅國。這幾個國家的土地法律幾乎差不多。

特別是美利堅國,他們的法律是房屋和土地,共享有一種產權。

不過這主要說的是獨立地產。所謂獨立地產,在美利堅國就是那些豪華的獨立住宅。

他不像那種公寓豪華大樓,隻是兩層或者最高三層的獨立房屋。

門前有一小會,綠地草坪旁邊帶有一座停車的車庫。

在美利堅的大都市的城外到鄉村的交界地帶。包括紐約曼哈頓等大都市。這裏都是一些獨立住宅的豪華小鎮。

這些小鎮設施完善,配套精良,而且都是獨立住宅和獨立地皮產權。

也就是說,當你買了這座小鎮上的某一套獨立住宅。這套獨立住宅下屬的土地也就歸屬你本人所有。

並且產權是沒有任何年限,可以傳下去,祖宗180代。而在大陸方麵肯定是不行的,所有房屋的地皮隻有70年。

所以王小一在海外置地,這個方麵是不會選擇大陸的房產。在大陸的房產,他一般都會選擇海邊的別墅,這種類型的別墅隻是他到大陸度假的時候才會使用。

而在美利堅國就不一樣。他在長島上買了兩套大型別墅,帶有莊園。總麵積每一套別墅莊園都超過了3000平米。

比宋美齡在長島的別墅還要大兩倍。而且這片工具的土地就歸屬於王小一個人所有。

理論上是在不違反,美利堅憲法的情況下,他可以任意安排自己這套別墅和他的地下土地。當然,這種情況在大陸是不可以的。

就算是在這個土地上麵,他要建立一個自己的獨立王國。按照美利堅國的憲法規定,他也是有權處置的。

因此上在美利堅國裏麵有很多這樣的私人小王國。他們就宣稱自己要獨立出來美利堅國。

曾經有一個夫婦在曼哈頓的西海岸購買的一座小島莊園上建立了自己的國家。樹立起國家的旗幟,並且宣布脫離美利堅聯邦。

但是按照美利堅的法律,他們也拿他沒有辦法。州政府隻能和這對夫婦進行商談。答應他們使用多少的美元進行回購。

而王小一在長島上的這兩套莊園分別在長島的一左一右。兩套莊園平均每套都是3000平米左右,不但有一套豪華的三層內套別墅。

前後還有各自1000平米的院落。當然,他的別墅內外都有嚴密的保安機關。

這些保安部隊原來就是隸屬於神龍特戰部隊的一隻專業的元首守備部隊。

專門負責給這些王國的首腦們在海外獨立資產進行護衛。不過這些守衛的開支和費用完全由王小怡自然提供,不會借用王國的資產。

這在海外看來已經算作是王小育十分清廉的一位國王了。而像阿拉伯那些國王和王子們,咋都是依靠國家本身的資金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