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國雖然對此事的處理上內心有很大的不滿和憤慨。但是在當今的這種環境下,美利堅已經不再管這些事的。而聯大方麵根本不會插手這裏的事物。
再加上幾次行動,都是由於扶桑國內部右翼組織組織的。而且這次扶桑國主動使用軍艦打擊了琉球國的艦隊,先是造成人家的巨大傷亡。
王小一是公認的琉球國的保護國。所以琉球國遭到扶桑國的突然襲擊。王小一的艦隊起能夠坐視不理。自然是會派遣艦隊直接打擊扶桑國的艦隊。
另外,為了讓扶桑國艦隊在海上繳械投降,不做抵抗。於是調動自己在陸地上的部隊包圍了扶桑國國內的基地,還有他的首相官邸和議會。
這些基本上都是對應了扶桑國挑起的軍事行動。所以在這個方麵,聯大也沒有向著扶桑國的意思。反而是譴責扶桑國擅自動用武力。
因為扶桑國自身特殊的國家背景,他是一個二戰以後的戰敗國。所以他隻能夠自己承擔,主動挑起軍事作戰的巨大錯誤。
按照戰後的聯大法律規定扶桑國。這樣的放過巨大戰爭錯誤的戰敗國。隻有在本國遭到威脅的情況下,才能采用自衛手段。
可是上一次的他和琉球國之間的海上衝突。扶桑國並沒有處於被威脅,被打擊的狀態之下。因此上扶桑國從理論角度上來說,就不應該主動使用武力。
是扶桑國的驅逐艦,先撞擊了對手的巡邏艦。導致對手的巡邏艦嚴重損壞,而且有出現巨大傷亡。這些都是聯大判罰給扶桑國的指令。
王小一的王國是按照保護國條例執行的。所以他有充分的理由證明自己的艦隊就要維護琉球國的安全。而琉球國在出現事情的第一時間。
就首先向王小一的王國申請了庇護。所以王小一要調動自己一切的軍事手段,來保衛琉球國的安全。又在保護國協議上,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現在王小一又下令馬軍開始向福山國的本土繼續增加兵力。這一次他又掉錢了,五個旅的陸戰部隊進駐到扶桑國。
這使得他在扶桑國的地麵駐軍超過了十個陸戰旅。總兵力超過了8萬人。再加上一支駐紮在這裏的艦隊。全部的兵力總和起來就是10萬人左右。
美利堅隻能像王小一的王國提出相關的建議,期望他就此而止。而且美利堅願意為扶桑國擔保。
擔保扶桑國今後不會再出現主動軍事行為。但王小一對此並不買賬,他認為扶桑國沒有資格主動執行軍事手段。
這完全違反了聯大戰後的相關決議法律。所以他要求扶桑國的軍隊再削減50,特別是海軍。
扶桑國本來就沒有軍隊,他的軍隊名稱叫做自衛隊。顧名思義就是使用的部隊,隻能在危害到自己生命安全的時候,才能動用武力。
原本這支部隊還有15萬~30萬人。此王小一要求他們削減到10萬人。海軍不得超過5萬人。
否則的話,他的艦隊將以違反聯大站後決議為名義消滅這隻。扶桑國的自衛隊。王小一叫趙海將這份提案交給了聯大安委會。
這種重大事件肯定是要通過聯大安全委員會的審批。安委會主要就是5+1模式。即五大常任理事國加上王小一的王國。
對於這種記得通過。武大裏麵,大陸和美利堅都沒有表是反對,也沒有使用自己的一票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