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真正的過堂(1 / 2)

伸手……又縮了回來。

嗚……我的“半山老鴰嘴”。心裏翻過一個大大的白眼。我沒喝你的茶,你倒喝了我的。

“下官明白。苦大人等的消息,下官都已經吩咐專人去了,一有結果,即刻來報。”

正在此時,一個衙役急匆匆穿過廊橋:

“報……報……報苦大人,報知縣大老爺,枉……枉存德……死……死了。”跑得太急,這個衙役上氣不接下氣。

“死了?”苦鎮安衛和盧一鳴對視了一眼。

“怎麼死的?”苦鎮安衛問道。

“嗆……嗆死的。”

“怎麼嗆死的?”苦鎮安衛追問。

末單說的最後一句話是,驢肉就不要吃了。不會還吃“蛆進蛆出”的驢肉吧。惡心了一下下。

“枉存德回家以後,就一直呆在茅房裏,三天沒吃沒喝,結果撐不住,掉……掉自家糞坑裏,嗆……嗆死了。”

“三天沒吃沒喝,他呆在茅房裏幹什麼?”盧一鳴大是奇怪。

“枉存德說,”看了一眼苦鎮安衛和盧一鳴,“他對家人說,呆在茅廁裏,就不會想著吃想著喝了。”

……

“堂下跪的何人,報上名來。”

“末……末單,”想了想,人在屋簷下,端正態度很有必要,“草民末單。”

“小……小土兒,草民小土兒。”小土兒照葫蘆畫了個很葫蘆的瓢。

“苦……”一個衙役忍不住笑了起來。

“啪!”盧一鳴一拍驚堂木。

“末單,本縣問你,半個多月前,即八月二十三日,本縣南街後生陳方生之死,是否與你有關?”

末單楞了楞。

“是否與你有關”,但沒說有什麼“關”。這是一個圈套。這在前世,有誘供之嫌。

一早開堂,他以為要審的是關於訛了五兩銀子的事。這兩天晚上一夜沒睡著,都在想如何應對今天的過堂。大概整理出以下幾條。

一,主觀上沒有惡意。五兩銀子是事主主動提出賠償。

二,那個壇子是不值五兩銀子。但事主願意賠償五兩銀子。是因為小土兒雖然“沒有被馬撞到,但差點嚇死人”,說明事主縱馬過橋也有一定的過錯。事主賠付可以看做是“精神補償費”。

三,打碎壇子的損失,不追究事主,自己承擔。

四,五兩銀子已如數交出。沒有造成事主任何損失。

五,沒有前科。是大成國安分守已好公民。

六,願意向事主當麵賠禮道歉,取得事主諒解。

七,據此,請求從輕發落。

陳方生?陳方生是誰?節奏完全被打亂了。且死人的案子都是重案。第句話都得過一過腦。

“我……不知道。”繞過毒點。

雖然學的是古文獻專業。但在當“村官”的時候,會同街道司法所調解過幾起村民與辦事處的民事糾紛。這才發現,專業人士每一句漫不經心的問話裏,都埋著雷。

“你不知道?有人親眼看見,陳方生自行騎馬回家,你將他的馬上攔下後,曾對他說了一句什麼話。”

“我……不記得了。”

“我不知道”和“我不記得了”都是小心繞過雷區的回話。

“他還打了你一馬鞭。你也不記得嗎?”

“他打了我一馬鞭?我……我還手了嗎?陳方生是因我還手打死的嗎?”

這涉及到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等等問題。

“好一個刁民。陳方生回到家中,吃過晚飯後,突然腹痛難忍。於是請了本縣仙草堂於仙草大夫至家中看疹。於仙草開了藥,囑咐煎煮後分三次服下,後自行離開。”

盧一鳴往下掃了一眼。

“陳方生家人遵囑,煎煮於大夫所開的藥喂服,其後陳方生入睡。兩個時辰後,也既是第二次服藥時間,丫環久喚不醒。驚動陳方生家人,方才發現陳方生已死。”

哦,不是被我打死的。末單輕鬆了很多。人命案,那怕一個防衛過當,也幾年的徒刑。

“啪,”盧一鳴輕拍驚堂木。

“堂下末單,陳方生死前與你有發生過節。你還敢說,陳方生之死與你無關嗎?”

前主沒有給末單留下太多的記憶,因此末單不記得前主都做過些什麼。但就在盧一鳴說陳方生之死的過程時,末單腦海中自動翻開“檢魂索引”。

這也就意味著,隻要翻開過的《檢魂索引》,都會被留在“記憶”中。

陳方生,生於明德十五年七月初三日,卒於允洪十年八月二十三日。也就是半個多月前。明德年號隻到明德二十四年即結束,加上允洪十年,十九歲。“零零後”啊。

“看死”了一個比自己還小幾歲的“零零後”小青年,末單心裏深深愧疚。

但大體看下來,愧意蕩然無存。這個小混蛋留下的,滿滿都是惡行。

七歲入賭場,九歲打跑縣學館的先生。十一歲狎妓。學文不成,改而習武。十三歲拆武館門匾。兩年上一個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