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了,”小秋不由地在心裏盤算著,“是不是話說重了?畢竟之前他已經吻了我、又霸道地要求我喊他‘雲軒’,我忽然撇這麼幹淨,他會不會太傷心?”
小秋如此狠心地說出“約法三章”,就是覺得近一段時間以來跟段雲軒太過不清不楚了,雖然段雲軒喜歡拿她開玩笑,但那些玩笑她是萬不敢當真的。
與其說她在用“三章約法”來拒絕段雲軒,還不如說她是用這些“約法”來逼段雲軒表明心跡!
因為,她不想聽他在別人麵前說什麼“小秋是我女朋友”,她更想麵對麵聽他說一句:“做我女朋友,我愛你。”
段雲軒仍舊沉默著,雙眼一動不動看著眼前的刺身、天婦羅。
好一會兒,他終於開了口,拿起筷子說道:“快吃,新做的刺身要在半小時內消滅,否則就不新鮮了,來。”
他的笑容溫和有力,但對方才的“約法三章”卻隻字不提。
小秋見狀,覺得自己明白了些什麼。
他不提,是因為不願接受,而不願接受,就是因為還沒想好——沒想好要不要對她負責。
因為如果愛她,一定會拚命地反駁這些所謂的“約法三章”,迫不及待表明自己的內心;
如果不愛,就會接受這些“約法”,從此規規矩矩做朋友。
段雲軒不反駁、亦不接受,不就是因為他根本沒想好嗎?沒想好不就是因為——不夠愛嗎?
當把這些道理想明白的時候,小秋覺得自己未如嚼蠟,之前最愛的刺身吃進嘴裏一點兒味道都沒有,心情也跟著晦暗了下來。
“你怎麼了?怎麼忽然有些低落?”段雲軒問道,“不如我叫點兒酒?這裏的清酒還不錯。”
小秋點點頭,覺得自己應該大醉一場了。
古人曾說: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消愁愁更愁。
可當下,除了舉杯,她想不出任何還能讓她好受一點的辦法了。
她沒再開口問段雲軒的三章約法,最初“公平”的約定在兩個人的默契之中不複存在。
小秋向來不勝酒力,可不知怎得,她一杯接一杯喝了下去,喝到第十幾杯的時候,雙頰如火般燒著,段雲軒終說道:“喂,別喝了,你看你的臉,跟猴屁股一樣。”
倘若平時,她一定笑著揶揄回去,可這一天,她一點兒心情都沒有了。
看起來是自己在被撩撥被追求,可直到真相揭底的那一刻,所有人才知道到底是誰動了心。
小秋覺得自己就像那個在大海之中裸泳的人,漲潮之時還能混跡於其他人之中;可一旦潮落,她所有的狼狽都會無處遁形。
她打起精神慘淡笑了笑,繼續舉了杯。
段雲軒這才覺出不對勁。
“小秋?別喝了。”說著,他伸手要去搶杯子,小秋哪兒是他的對手?可這一次,小秋卻偏偏緊緊地將酒杯抓在自己的手裏,死活不肯撒手。
“小秋?你怎麼了?”段雲軒不明白好端端地,她怎麼忽然難過了起來。
他仔細回想了自己說過的話,和平時一樣啊!並沒有什麼不同。
難道是想起了其他傷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