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要有限度,當一億元人民幣砸過來之後,經紀公司不想再忍。
另外有件事,明臣的和約還有兩年到期,經濟公司幾次想續約,明臣都是不肯,卻是跟標準演出公司打的火熱。經紀公司擔心錯過賺錢機會又放跑搖錢樹,才會盡量促成此事。
在他們看來,明臣能陪女人睡覺,也就能陪男人睡。這樣的事情在圈子裏不希奇,無非看籌碼夠不夠大。可是少考慮兩點,一,現在的明臣和以前不同;二,男人和女人不同。
出於給公司考慮,明臣陪吳昊天喝次酒,其它事情一概推掉。
吳昊天不幹,一個小破明星敢跟我叫板?
這家夥囂張慣了,在某些時候,他的話比市長都好使,所以搭上性命,鬧到現在這樣。這是整個事情的起因。
警察辦案不問起因,隻問結果。不管吳昊天曾做過多少壞事,也不問他想迫害誰,事實是白路殺死吳昊天,這是案件的主要焦點。
從昨天進入市局開始,白路身邊就沒斷了人,一直在問話。手機早被拿走,有許多人看過打架錄象,有人說是過失殺人,也有人說是防衛過當。
早上八點半,大局長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主要辦案人員叫到一起詢問案情,第二件事是叫上主要領導,開會討論怎麼處理這個案件。
一局之長,聽起來是好大官,可上麵有無數領導壓著,別說市長副市長,即便是交通局財政局這些單位的老大說句話,市局局長也得好好掂量掂量。
更何況,早上給他打電話的是某高官秘書。
沒到上班時間,領導秘書打電話詢問案情,這是表明鮮明立場,這件事你得給我辦。
市局老大叫譚和平,接到電話第一件事是問手下,可電話裏能問清楚多少事?隻好提前來單位,等上班鈴一響,馬上開會。
局領導都知道案件性質嚴重,同樣一大早趕到單位,開會時馬上到場。
看過問案筆錄,譚和平有些鬱悶,人家開電影節,你也開電影節;人家開電影節請來無數明星,有名有利。你開電影節沒有明星捧場,還發生明星殺人的人命官司。我這個命啊,怎麼就這麼苦?
吳昊天是某省領導的利益代言人,現在死了,那位領導要嚴辦殺人明星。按說沒有太大問題,再大的明星在權利麵前都是狗屁,可譚和平總覺得事情沒有這麼簡單,殺人犯見多了,明星也見多了,但是明星殺人犯卻沒見過,更沒見過白路這樣的明星殺人犯。
同時,事情還涉及到明臣、元龍、丁丁等明星。別人可以不在意,元龍怎麼辦?這家夥是香港人,萬一對媒體說些不應該說的話……
所以,這件案子必須辦的四平八穩,沒有一點紕漏才行。
會場上,譚和平苦笑一下說話:“今天淩晨的案子,大家都知道了,在開會之前,我想請大家看個視頻。”
所謂視頻就是白路錄製那個。按正常道理來說,譚和平不應該把視頻放出來。
不過從發生案件開始,辦案人員看過視頻,相關負責人看過視頻,單說屋裏這幫人,最少也有一半人看過視頻。
既然看過,那就別藏著掖著,直接把所有人都拽進來,大家一起商量怎麼辦。
於是就播放吧,視頻裏元龍和丁丁被脅持的鏡頭拍的特別清楚,不清楚的是吳昊天的開槍動作和白路的殺人過程。
當時手機靠著被子豎放,側前方是手槍,視頻裏能看到吳昊天拿槍並開槍。因為角度問題,隻能拍到吳昊天舉槍射擊的半邊背影、以及那哢的一聲槍響。接下來是白路朝鏡頭方向丟槍,同樣能聽到響動,但是不知道手槍砸在哪裏,隻能看到吳昊天呼嗵倒地。
單就這段視頻來說,吳昊天是主動過去拿槍,並有主動射擊的意圖。事後,警察檢查兩把手槍,槍中都有子彈。
也就是說,吳昊天想殺人,白路是運氣逆天,吳昊天開槍沒響。
視頻裏不光有這一段,還有元龍和白路先後被紮傷的情節,因為角度問題,這段情節很清晰,說明當時情況很危險,元龍和白路隨時有可能發生意外。
單就這段視頻來說,吳昊天是咎由自取。他是行凶人,又是主動攻擊,意圖殺人,隻是沒成功罷了。
可咱是法製國家,萬事講法。吳昊天既然死了,就得有個說法。
如果是普通人犯案,案件的主要環節該是賠償問題。殺了人就該賠償,運氣好緩刑個三年兩年,斷不可能讓你像個沒事人一樣出去。
這就是法律,有些讓人迷糊。
視頻很快播放完畢,譚和平說:“省領導很關注這件案子,大家有什麼想法?可以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