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他們打死人就不狠?”白路走過去,對著三個人的大腿連續踢三腳,小警察趕忙再過來攔他:“別打了。”
白路退後一步,問阿布和哈力克:“出氣了沒有?”
“出了點兒。”阿布說:“可是老三沒了。”
“放心,他們不會好過。”白路從大棉衣兜裏摸出疊錢,放到桌子上:“這是醫藥費。”帶著阿布和哈力克出去。
外麵等著王大鵬和任宏偉、張中陽,見白路出來,王大鵬衝他點個頭,快步跑進審訊室,一分鍾後出來,手裏是那疊錢:“一萬塊啊。”
“不夠?”白路問。
“夠,這有什麼不夠的,送醫院打個夾板就是。”王大鵬把錢丟到前麵一張桌子上,問白路:“怎麼樣?出氣了吧?”
白路說:“不夠。”又說:“麻煩二位一下,誰法院有熟人?我不想讓這三個小子出來,先判十五年再說。”
有期徒刑最高二十五年,是數罪並罰,累計年限在三十五年以上才會判刑二十五年。累計不夠三十五年,最高判二十年。單罪最高判十五年。白路想往最重裏判。
王大鵬說:“他們是主犯,應該可以吧。”停了下問道:“他們多大?過十四了吧?”
白路不知道,阿布和哈力克也不知道。
雖然是打架案件,可這三個人是主犯,如果年滿十四周歲,就可以以故意殺人罪最高判到無期,問題是沒人知道具體年紀。
而如果以過失殺人量刑,會判得更輕。
白路說:“不管幾歲,隻管往重裏判,這樣三個混蛋放出來就是危害社會。”又跟任宏偉三人說道:“麻煩幫我聯係人,明天我請客。”
任宏偉想把馬戰的人情做實,回話道:“不用那麼麻煩,他們才剛進來,案子還沒轉到檢查院,等轉過去以後才能上庭,不知道要多久,我幫你盯著。”
白路說謝謝。
任宏偉說:“這謝什麼,舉手之勞。”
白路看看阿布和哈力克,又跟任宏偉三人說道:“天晚了,我帶他們回去,明天中午咱好好喝一個。”
三個人想想,王大鵬說:“不用了吧。”
白路說:“明天再說,把電話號給我。”記下來三人電話號,又說:“我送他們回去睡覺,明天見。”
張中陽說:“我送你。”
白路說好,上車離開。
汽車剛開到門口,外麵停著兩輛車,車下站著王所和霍震幾個人。
看見汽車出來,霍震一眼看到副駕駛位的白路,趕忙招手攔車。
於是汽車停下,白路下車看看這幾個人,問道:“你們沒事吧?”
“起碼是腦震蕩,你說有事沒?”霍震說道。
白路說:“不好意思了。”
“咱不說這個,進去過癮了吧?過癮就把孩子給我,你趕緊回北城。”霍震說道。
白路搖頭:“我想帶他們回北城。”
霍震說:“這不行,你打我們,我們認了,你來看守所瞎折騰,我們也認了,可你不能帶他們走,他們有檔案,就這麼走了,對他倆、對我們都不好。”
白路說:“怎麼會不好?”
霍震也不回答問題,反問道:“你真不知道?“
白路當然知道,少管所裏管的是少年犯,就是說阿布和哈力克其實是犯人。犯人不經釋放就出去,性質很嚴重,如果沒有適當理由,那就是逃犯。
而對於少管所來說,你管教的少年犯沒了,同樣是大問題,所領導不想解釋一下麼?
白路沉思片刻說道:“我不相信你們了,萬一再有打架的怎麼辦?”
霍震說:“哪裏不打架?打架很奇怪麼?我答應你,以後會特別照看他倆,也答應你,以後盡量嚴管打架事件,他倆真的不能和你走。”跟著又說一句:“如果你能合法留下他們,當初就不會讓他們離開北城。”
白路沉默不語。
霍震朝阿布和哈力克招手:“過來,回去睡覺。”
倆孩子仰頭看白路。
就這時候,馬戰又一次打過來電話,問白路:“事情解決沒?”
“解決了,謝謝你。”
“咱倆關係說什麼謝?”馬戰說:“要是還沒解決,我明天過去。”
“不用過來,已經解決了,謝謝你。”白路又說一遍謝謝。
他能夠這麼順利收拾三個混蛋,馬戰出了極大力氣。否則隻一個衝撞看守所就可以鬧得不可收拾。即便事後能夠僥幸收尾,也得花巨大代價才行。
白路不是笨蛋,知道馬戰在努力幫助自己,也一定搭上許多人情。所以要謝。
馬戰說:“說了不用謝,你什麼時候回來?”
“我想確定那幾個人能判幾年。”
“就這點小事?找個人盯著就是,該花錢花錢,我找人問了,打群架主犯要重判。”馬戰說:“你回來吧,別在那鬧了,咱不是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