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大房子滿滿都是女人,也有人霸占他的房間,在這天晚上,白路終於住進在標準天地的家。
坐電梯到頂樓,出門後是個大廳,跟龍府小區那裏的電梯間一樣,擺著大沙發,還有個落地窗。
白路沒做停留,直接進門。
新家很好,好象香港電影裏的那樣,幹淨整潔,比五星級賓館還要好。每天有酒店服務員收拾衛生。
書房有個大窗台,白路站在前麵往下看,有些晚走的觀眾正在慢慢離開,街邊不時停下出租車。
多站會兒,轉身打開電腦,上帖吧看熱鬧。
所謂的熱鬧就是別人怎麼評論自己,怎麼議論當街打架這件事。
在很多網民先入為主的錯誤理解下,也是在某些有心人的推波助瀾下,白路和小黑、洪旗跟別人打架的視頻被當成又一次炒做,並被冠上白路最失敗的炒做事件之一。
看了會兒,剛想關電腦,忽然接到個本地的陌生電話,接通後才知道是熟人,是方小雨,曾經拿過選秀冠軍、現在在網上唱歌賺錢的女孩。
白路問:“來北城了?”
方小雨說是,又說:“我看你演出了。”
白路問:“剛才?我當主持人?”
方小雨說是,說剛看完演出,她和朋友去吃宵夜,白路要是有時間,可以一起去,她想表示感謝。
白路問:“感謝什麼?”
方小雨問:“你不知道?”
白路說他還真不知道。
方小雨就大概說上兩句,簡單說就是她暫時搬來北城住,在年前這段日子,她可以在標準天地唱歌,同時也不耽誤在網上唱歌。
對於現在的方小雨來說,她在網上唱歌賺的絕對比駐唱歌手要多出很多,所以她並不是來當駐唱歌手,是來尋求發展。
沒有人甘心一輩子默默無聞,尤其是曾經拿過冠軍的這些人。
揚鈴接觸過一些冠軍選手,覺得還不錯,彼此也算合作過,在標準公司的最初發展規劃裏,也是有這些冠軍選手的位置,比如為他們辦個冠軍演唱會,好象今天晚上的偶像團體彙報演出一樣。
辦這種演唱會不會給很高報酬,每個人最多一、兩千塊,主要是包吃住、包排練、包旅費,這些是大頭。而對於某些沒有演出機會的冠軍選手來說,在一切都有人花費的前提下,他們能有次演出機會,算是還不錯。
當然,這隻是部分冠軍選手的想法,有些人商演價是兩萬左右,總冠軍更多,去了就是唱歌,也是管吃管住,自然看不上標準公司給的一、兩千塊。
在這種前提下,公司要跟冠軍選手們好好協商,總算是說動一部分人,答應簽約。
這個簽的演出約,在大劇場做演出。但是呢,公司能給予他們的,卻不單是這一次演出。從演出的角度來說,現場最多容納兩千四百人,賺不了多少錢,公司很可能賠錢。就是說這次演出並不重要。
在簽約之前,公司什麼都不會和他們說,等這些人簽了以後。公司才會找他們進行下一輪談判,這次談判等同於福利,隻要能找到原創歌曲,不管是從哪裏得來,隻要合法,公司這裏就可以錄製,是從樂器到歌手,所有過程的完整錄製,並會根據錄音視頻做成簡單的MV。
這些,是標準公司給歌手的福利,也是機會。
除此外,如果原創歌曲確實有很多很優秀,會集合起優秀歌曲做唱片往外賣。賣唱片不為賺錢,也等於是給選手們的福利。
那麼,公司給選手們這麼多福利,選手們需要做什麼?就是要有償在標準天地的營業場所裏駐唱。
這些人都上過電視,都是冠軍,這個名頭拿出去都值點錢,可以放大了吹牛皮,對標準天地有好處,可以快速招攬生意、打響名氣什麼的。
駐唱的報酬還算優厚,起碼比演唱會拿的多,而且隻要簽下這份和約,後麵還有更多機會,比如送上電視節目裏,也可以接廣告……
等到了那個時候,還有件事情要解決掉。很多歌手有經紀人,為了管理方便,隻要跟標準公司簽定演出合同的冠軍選手,公司都建議他們解約,跟公司重新簽經紀約,或者讓經紀人轉來標準公司也行。
這麼做不是為了控製冠軍選手,不是為了剝削他們,主要目的是避免糾紛,免得以後出現各種各樣的麻煩事。
方小雨跟白路關係不錯,在知道這紙合約後,基本沒怎麼考慮就應了下來。她久在網上唱歌,知道一個歌手想要出頭有多難。她不甘心這樣沉寂下去,想要有自己的歌,有公司能幫忙圓夢,為什麼不簽?
方小雨是最早決定簽下來的,也是最積極趕來北城,很多選手都是在跟家人、跟經紀人商議,大多回複公司,說過了年再詳談。
不去說方小雨是不是很聰明,單說這件事,公司簽冠軍歌手,肯定是態度越好、越早簽約的人,越容易得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