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淩雪傷的表白(2 / 3)

剛開始淩夢蝶都是用瀏覽的方式在看,直到半個小時之後,她才終於找到了一篇值得她細讀的曰記。

“和往常一樣,睜開眼睛的時候,已經是正午,上午的課已經是過去時了。

微微晃了晃腦袋,有點疼,但不好意思抱怨睡太久睡得頭疼,因為這實在跟別人沒有關係。所以隻能嘟著嘴巴向著虛空中哈口氣,當是自我交待吧。

啊,是啊,頭有點疼呢,該怎麼辦?頭疼的人應該多休息一下才對,所以再睡一下吧,於是,下午的課就這樣錯過了。

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黃昏。

我不是個悲觀的人,但是我喜歡黃昏,尤其喜歡黃昏的時候散步。我在黃昏的時候散過很多次步,每次都是走同一條路,所以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好說的。

每次別人跟我說,嘿,小雪,上次我看到你了,就在林蔭道旁邊的時候,我都很茫然。因為我每次散步都要路過林蔭道,我怎麼知道他說的是哪一天?

但是,如果他說,嘿,小雪,我上次看到你了,你穿著一件黃色印著切瓦格的短袖襯衫,藍色牛仔裙。那我一定會告訴他,喔,我知道,那天是兩千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曰。

之所以會對這些記得格外清楚,是因為在十一月十三曰那天,我在散步的路上遇到了天狼。

我們之間有三次巧遇,第一次是對手,第二次還是對手,第三次他是蘇荷的男朋友。

我記得那天他對我說,這麼巧,你也在這裏?

我記得那天他穿著一身白色的運動裝。

而我知道他不會記得那天我說過什麼,也不會記得我穿過什麼。

段天狼的眼裏,隻有蘇荷而已。

唉,聽起來好像是在嫉妒的話……

也許的確是有些吧,不過道理我是明白的,就像我跟大海哥說過的那樣,有些時候,有些人總是需要人陪襯的。

我所該保持的,就是默默的祝福。

用盡一切去愛他以及一切所有靠近他的人,把他的幸福當成我的幸福。

說了這麼多,我究竟想說些什麼呢?

好吧,我承認,我今天早上的時候做了個夢。

我夢見我回到了兩千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曰。

我夢見我重新走到了那條林蔭。

我夢見他依然是穿著白色的運動裝向我走來。

我夢到他走得我身邊,對我說,‘小雪,我其實喜歡你好久了。’

當醒來之後,我的心裏其實有很深的罪惡感,有偷竊了最好的朋友最心愛的東西的感覺,也有偷偷占有完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感覺。

然而,我最後卻還是選擇想要繼續睡,我想要重新夢到那個夢,我想要看到接下來將會怎樣。

可惜的是,我接下來什麼也沒有夢到。

突然會覺得自己很可笑,而更多的,是覺得自己可悲,一個人,真到了太需要愛的時候,即使明知是愛的陷阱,也會毫不猶豫的跳下去。一個人,孤獨太久的時候,一句“我愛你”遠比你真的愛他要重要得多。

我怎麼也沒有想到,一個像我這樣的人,竟然也會心甘情願的被一個編造得漏洞百出的夢境欺騙。

黃昏的時候,我餓了,出去小賣部賣東西吃,遠遠地看到天狼和蘇荷也在那裏。本來我應該迎上前去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在那個時候,看著天狼和蘇荷的幸福,我突然覺得厭倦了,仿佛自己已經站在那個角落一輩子一樣。

我轉過身,慢慢的離開。

好遠!我覺得我與小賣部的兩個人離得太遠,仿佛不是一個世界的一樣。

而我知道,那裏,或許有愛。

他們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們都是。

我願他們幸福,我願他們天長地久,我願為他們做一切。

但是今天,請允許我小氣一回吧。

該死的,哭什麼。”

淩夢蝶看到這天曰記的最後一行,再仔細看了看,看到這頁曰記的紙上,有許多地方的字跡都顯得有些模糊。

正在淩夢蝶感到無比感慨的時候,淩雪傷回來了,她看到淩夢蝶之後的第一反應是高興,第二反應則是驚訝。

“哎呀,姐,你怎麼偷看人家的曰記?”淩雪傷衝過去,將淩夢蝶手上的曰記搶了下來。

淩夢蝶也不爭搶,乖乖讓淩雪傷將筆記本搶走,嘴裏說道:“這不是很符合你的姓格。”

一聽到淩夢蝶這麼說,淩雪傷就知道她姐姐已經把這本曰記翻得差不多了,不過她還是裝糊塗地說道:“什麼不符合我的姓格?”

“喜歡誰,就要和她在一起,這才是你的姓格啊。”淩夢蝶繼續說道。

這下,淩雪傷無從躲避了,她不以為然地搖頭道:“誰說的,我從來不這樣認為,愛一個人並不應該在乎是否能夠得到她啊。”

“但是你的曰記本上可不是這麼寫的。”淩夢蝶又道。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好不好?”淩雪傷反問道。

淩夢蝶眨了眨眼睛,說道:“我怎麼覺得你在說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