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養個小鬼做女兒2(1 / 2)

第二種是降頭術,此種養鬼術乃衍生自泰國一帶,與茅山術有所不同的是,降頭師會先到森林去斬一段適用的木頭,再用刀子雕成一口小棺木,最後才去找尋童男或童女,甚至是嬰兒或未破身之少男少女的墳墓。

找到後,降頭師會堀開墳墓,取出屍體,讓它坐立起來,再以據說是用人體脂肪提煉而成的一種蠟燭燒烤屍體的下巴,直到屍體被火灼得皮開肉綻,露出脂肪層,再讓脂肪層遇熱而溶解成屍油滴下時,以預先準備好的小棺木盛之。

之後便馬上加蓋念咒,前前後念上四十九天,這個魂魄就能聽命而供差遣行事。

第三種叫偷龍轉鳳,這種法術雖是源自茅山,但卻一致被公認為是邪術,並且陰毒無比,精通養鬼術的法師等閑不會用之。據悉,施展此種法術者的報應極為悲慘,如絕子絕孫,或是禍延後代,又或是施術者本身晚年堪憐等等。

芙蓉太白真君壇傳人丘偉光指出,這種法術早在三四十年代時期一度十分流行,原因是當時並不流行避孕,所以家中人口與年俱增,大大地增加生活負擔。有鑒於此,通曉此術的人就會以自己的孩子做為目標,減輕負擔之餘更能差遣小鬼,呼風喚雨。

看中目標之後,這類法師會先種植元菜,每天劃符焚化之後,以符水澆灌元菜。如此,當嬰兒瓜熟蒂落之後,法師也會將元菜一刀割下,再燒符作法。如此。就可將嬰兒的魂魄偷龍轉鳳。移到其它法師要它附魂的對象上。

由於嬰兒的被收魂之後會卒死,故此這種法術被喻為陰毒。

第四種稱為追魂骨,甲洞天赦宮壇主葉勝發居士指出,這種法術是將夭折的小童,開棺撬出,再開膛破肚,取出肋骨。如是女童,就取右邊第四根骨。如是男童,則取左邊第三根骨。

取得骨頭之後,法師再念咒作法,也可以將小鬼收魂,供己差遣,養小鬼在東南亞很是流行,而且運用範圍非常廣,一般來說養小鬼的有幾類人,一類是賭徒,隻希望能夠借助小鬼的法力。在開注之前耳提麵命,預先知道賭局的結果。然後依言下注,將莊家殺個片甲不留。

二類是黑幫老大,豢養小鬼的目的是在危險發生前,預先向自己發出警告,以便及時避開橫禍,或者逃過警方的逮補。

三類是風塵女郎,從事這門行業者,往往在人老珠黃之後就門可羅雀,乏人問津,因此她們希望小鬼能夠施展“鬼掩眼”的法力,讓尋芳客意亂情迷,誤以為眼前的徐娘半老是青春少艾,而甘願奉獻金錢以求一親芳澤。

四類是媽媽桑,為了牢牢掌握手下的搖錢樹,有很多媽媽桑養鬼。據悉,某些小鬼養得久了,就自然而然地會與主人同一鼻孔出氣,甚至是在主人暴怒時現出猙獰的鬼臉來協助她調教手下的女郎。

再有另外一類就是藝人了,在現實的演藝圈中,要走紅,除了努力之外,運氣也是決定性因素,因此在馬新泰三地,亦有不少急於出頭的藝人養鬼,以便達到快速名成利就,星途一帆風順的目的。

養鬼須守禁忌,由於小鬼善妒,又童心未泯,頑劣好玩不堪,所以養小鬼的人,都有一定的禁忌必須遵守。要知道某名人士是否豢養小鬼,從該人的言行舉止以及日常的生活習慣,就可以一目了然,最近爆出香港的一個女明星有養小鬼的嫌疑,就是因為這些習慣被人看出來的。

小鬼善妒,特別重視主人對自己的愛惜,所以主人在開飯之時,也不能忘了在桌上多擺一副碗筷讓它坐著一起吃,否則小鬼發起怒來,則主人隨時會飛來橫禍。

若有人在進餐之時,有意無意地將茶水先倒進杯子之中,然後再澆在身旁,又或者是挾了菜之後丟到腳下,這類人士多半就是養鬼人之一。他們這麼做是因為小鬼食指大動,想要吃食某一種菜肴和茶水。

若有賓客在出席宴會時堅持在自己的位子旁邊留一個空位,則對方十之**是名養鬼人。小鬼主人出席宴會之時若不事先在座位上做好安排或跟小鬼打好招呼,怪事必定連二接三發生。

經常坐在一隅自言自語,時而嘻笑時而嚴厲,這或許是主人在與小鬼溝通以及發施命令之時所會產生的局麵。

若有人購買了玩具之後又不允許家中小孩玩,反而將之放置在屋內陰暗人煙稀少之處,是因為養了小鬼,為了討取它的歡心而被逼如此。

而且養小鬼利用小鬼來為自己謀利之人,是以自己生命以及運勢為代價的,下場往往都不會太好,比如說以後會使人生到路不平坦,人生壽命減短,或小鬼反噬,或慘遭橫禍而死等等,按佛家的說法這都是因果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