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重出江湖(2 / 2)

他現在自己開公司當老板,目前為止,公司藝人隻有他一個,所有工作人員都是為他服務,包括經紀人。

所以,什麼事都是他說了算。

“咱們還有一部大男主的戲沒上,這次是大導演,大製作,錯過的話很可惜,得罪人不說要賠錢,你是不是有什麼急事?”

作為經紀人,楊紅第一時間給出自己的建議,講清楚厲害。

意思就是,不是什麼急事的話就別任性。

違約是小事,主要是得罪人,臨時放鴿子,下次這個導演還會找你拍戲嗎?

本來大環境就不好,這部戲很多藝人搶破頭,機會來之不易。

“算是吧,華哥有個戲找我客串,三月開機,我要留出檔期。”

對自己的經紀人,李易鋒沒有隱瞞。

有的藝人自己獨立後喜歡找親戚朋友當經紀人,或者幹脆找父母兄弟姐妹當經紀人的。

這樣的好處是不用擔心被坑。

他從一心影視出來那會,也是麵臨這個問題,不過袁華給他的建議是找專業的經紀人。

家人雖好,但不專業,對藝人沒好處。

專業的事找專業的人做最好,性別方麵注意一下就行。

按照袁華的建議,他找了一個四十多歲,長像一般,業務能力強的女經紀人。

據說這類經紀人很搶手,不管是男藝人還是女藝人都喜歡她們,特別是已婚藝人,夫妻雙方都放心。

“袁華老師嗎?他要拍戲?新鮮啊,他的戲確實應該去。”顯然經紀人也是知道袁華的厲害,息影兩年,目前為止都沒人打破他個人票房兩百多億的記錄。

這個成績放眼亞洲沒人超越,放眼全球也是拿得出手的,袁華出品,必屬精品,人盡皆知的事。

和這種大神搭戲,就是演給配角也不差。

“是什麼題材的電影?”

“我不知道,還沒看劇本呢。”這個時候李易鋒才開始翻看郵箱。

經紀人“……”

“不是,都沒看劇本你就要留出這麼久的檔期,客串最多個把月吧?”

這才一月份,一下子清空四個多月時間,就為了演個配角,至於嗎?

沒理會經紀人的吐槽,李易鋒道“是部電視劇,我有十多場戲。”

“幸好我沒打電話給導演。”經紀人道“十多場戲最多一周,沒事,不用推戲。”

如果是電影,十多場戲拍個把月不稀奇,對苛刻的導演來說,一場戲拍一個月都發生過。

電視劇就算了,單獨拍一個人的話,一天拍二十場都是可能的。

“你還是不懂華哥,他的戲出了名的磨人,這十多場都是打戲,半個月哪裏拍的完,我說他為什麼要我提前半個月入組,估計是練武呢。”

“還要提前半個月入組?”經紀人差點炸毛“知道的是客串,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主角。”

“就這樣吧,把檔期安排好,華哥連著原著小說都給我發來了,要我全部看完,好幾百萬字呢。”

經紀人想罵娘的心都有了。

如果甲方不是袁華,她能脫下鞋子往對方臉上抽。

誰家客串一部戲要提前半個月入組練武的,還要讀幾百萬字的原著小說。